爱读书 > 重生耽美 > 无肉不欢 > 分卷阅读2

两个脸长得像被人吸了馅的堆满褶皱的瘦包子似的老头在田野上追逐着。

爷爷下身那软哒哒的火柴棒随风左右摇动--那是我对他最终的记忆--几分钟后,他老人家被追得坠入田坎边的粪坑中,不幸溺毙。

从某种意义上讲,爷爷虽然没能在花下死,却是在花的肥料中去的。

那天,是我四岁的生日。

至此,我正式成为了孤儿。

爷爷上了村长的老婆,这让村长颜面尽失,他将怒火洒在我身上,命令村里其他人都不准接济我。

四岁的我,过得很是艰难。

某天,饥肠辘辘的我在人家地头偷摘了地瓜,正要张口吃,守护的大黄狗大叫着向我扑来。

于是,我嘴中咬着地瓜,双脚转动成坦克轮子,快速在田地中奔跑。

但很不幸地,我的脚还是被大黄狗给一口咬住。

于是,吃痛,倒地。

大黄狗松开我的腿,一个俯冲,又要来咬我的手臂。

看着立起身来和我差不多高的大黄狗,看着它那满口尖利的牙齿,看着它不断从呲着的嘴中流出的晶亮唾液,我想我今天是要死了。

所以我决定……在死之前,定要吃一口肉。

于是,我掐住了它的脖子,狠狠地咬住了靠近前肢的一大块肉。

我的犬齿很尖,轻易地穿透了大黄狗的皮肉,涌出的鲜血刺激了我的味蕾,肚子像发洪水一般地叫了起来。

我想我是真的饿了,一只无形的手在咽喉处往外伸,在贪婪地抓取着能够果腹的一切。

在这样的饥饿下,我生生地将一块肉撕咬了下来。

大黄狗哀嚎一声,挣脱开来,抽搐着,哀叫着跑入了林中。

那块生肉还含在嘴中,虽然血腥,但它终究是一块肉。

正当我在思考究竟要不要将它给吞下肚时,一个声音为我指明了方向:“吐出来。”

我转头,看见了一个很美的女人。

她包着真丝头巾,戴着大墨镜,嘴唇涂着艳丽的唇膏,如牛奶般白皙的肌肤,前凸后翘的身材,美得非常强势。

“知道我是谁吗?”她问。

看着她的包头,我重重地点点头。

她眼中闪过一丝平静的讶异,接着再问道:“我是谁?”

我吐出了嘴中的肉,说出了认识她的第一句话:“偷地雷的。”

没错,前几天电影频道播出的《敌后武工队》中偷地雷的都包着头巾。

“哗哗哗”一阵夹杂着青草湿润气息加隐隐粪便臭气的风吹起她黑色紧身洋裙。

她身后的两名彪壮大汉嘴角抽搐了。

正文 第一点不欢其人(三)

后来的后来,我才知道,这位大美女,名叫宁碧。

也就是,我的碧姨。

她穿着那双意大利血红羊皮高跟鞋,轻窈却无情地踩踏了无数根幼嫩的小草,来到我面前,蹲下。

这个姿势,让她那包裹在紧身洋裙下的挺翘臀部完美地显现,我看见,在那瞬间,碧姨身后的两名壮汉如塞了钢珠的四个大鼻孔中“噗噗噗噗”地喷出了四道血色喷泉。

碧姨似乎已经把男人们的惊艳习以为常,她一点也没理会身后两名大汉,只是看着我,涂着晶莹艳丽唇膏的嘴微张:“吐出来。”

从她黑色大墨镜中,我看见自己将那颇具蓬松感的因为营养极度缺乏而长得如同枯草的几根黄毛使劲摇摆。

整整一年没吃过肉了,好容易咬着一块,哪里能说吐就吐呢?

“吐出来,跟我走。”碧姨的声音很轻,却很有气场:“那么,你会有很多很多的肉吃。”

很多很多年之后,当看着那小名叫《一个馒头引发的血案》电影中东健欧巴用蹩脚的中文说出“跟着你,有肉吃”这个经典场景时,我总会激动地扭曲手指,撑开鼻孔,睁大双眼,在心中的悬崖上无声地呐喊:“我被山寨了!!!”

和东健欧巴一样,我选择了归顺。

为了,很多很多的肉。

我听从了碧姨的话,吐出了嘴中的血腥,上了她的房车。

在行驶的过程中,碧姨告诉我,她是清义帮老大的女人,也就是我那去卖咸鸭蛋老爸的老板娘,同时,还是我那嗝屁老妈曾经的好姐妹。

这次她来,是准备收养我,不是做为女儿,只是手下。

碧姨给我取了个名字--不欢。

单看不太吉利,但配上老爸家的“何”这个姓,便成了何不欢。

人生苦短,何不做欢。

瞬间,哲理性十足了。

车速很快,马上就行驶到了清义帮大哥的别墅前。

清义帮是数一数二的大帮,自然,老大的家也是气派非常,那别墅豪华雅致,游泳池,网球场,健身房应有尽有。

碧姨将我带到厨房,吩咐厨师给我做了糖醋里脊和红烧排骨,让我等着,她去去就来。

厨师将两盘肉放在我面前,看着衣衫褴褛瘦骨嶙峋的我,鄙夷地耸耸鼻子,飞快地离开厨房。

于是,我抛弃了刀叉,直接用手抓起盘子中的肉,一块块地放进嘴中,连嚼都不嚼一下,直接咽下了肚子。

肉质鲜嫩,酱汁浓郁,爽口有嚼劲,我吃得热泪直流--一半是激动,一半是被噎得难受。

正在天堂与地狱中挣扎时,一柄细长的花剑却忽地搁放在了我的颈脖处。

一个骄傲的声音道:“哪里来的小叫花子。”

我边努力吞咽着嘴中的肉,边看向声音来源处。

那是一个小男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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