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读书 > 重生耽美 > 十里红莲艳酒 > 分卷阅读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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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我父……养父的缘故,我几乎杀了他们全部。”

“我知道。……等等,几乎?”

“是。我有两个哥哥,两个弟弟。他们都是养父的儿子。其实,我还有一个妹妹。她那时候还很小,外加又是姑娘的缘故,逃过一劫。”

“那她现在在哪?”

“他们把她送到了很远很远的小镇,让一个庄主收养了她。”

“江湖无情。女儿是用来疼的,还是不适合在血雨腥风中过日子。这样很好,你们总算做了一件对事。”

“嗯。”

“我还没见过你伺候女孩子的样子。你这人我最清楚,对自己重视的人,纵容得不像样。”

“嗯。”

“不过,既然是你的妹妹,应该很漂亮吧。”

“嗯……她小时候就很漂亮。我听南宫长老说过,她有一次生病,吃错了药,又吐又发烧的。我养父请了大夫替她看病,大夫说要扎八法针。结果他们把她胳膊露出来,大夫都下不了手,”他笑了一声,“因为她的皮肤太白太嫩,大夫怕一扎就坏了。”

“这般漂亮?她要是在你身边,你一定很宠她。她现在如何?”

“她应该已经成亲了。”重莲的声音温和而淡然,轻轻回荡在我耳边,“嫁给一个年轻有为的男子,过着平淡安静的生活。”

我走了走,吸吸鼻子,用手背搓搓重莲的后背,低声道:“莲,不要再给我说你的事了。我受不住。”

重莲忽然楼进我的脖子。

我转头看着他。他微微眯着眼睛,唇色相当苍白:

“人生天地间,忽如远行客。”

之后,我们便一直没有再说话。

直到看到花遗剑,我才算明白了重莲的话。原来少林的人是他叫的。但绝不是重莲指使的。

他走到我的面前,在我手心放了一个东西:

“他叫我给你的。”

那是一把金锁。金色的鸳鸯锁,又名情锁。

鸳鸯相锁,不离不弃。

提到鸳鸯,我很快想起了小时候的事。

那时还是大冬天,我带着林轩凤误闯了百叔叔的密室。其实说是密室,也不过就是一个特级春药仓库。对我们来说无所谓,但对百叔叔来说,那是命。很不幸的是,我不小心摔掉了他几个命。没过多久我就被扔到了柴房里,还连累了相当无辜的林轩凤。房门锁了,我和他坐在里面,百无聊赖地坐到天黑。冬天的乱葬村,那绝对是要人老命的地方,我们过了午夜就有点坐不住了。林轩凤伸出胳膊抱着我,说这样就不冷了。他那时正值青春年少,英俊得不得了,一靠近我我就有天旋地转的感觉。我一尴尬便开始砸门。但那锁十分牢靠,无用。后来我灵机一动,想这门是木头造的,不如生火烧门。然后我开始做很愚蠢的事——磨擦生火。一盏茶的功夫,柴门没烧着,柴房给我烧了。我和林轩凤在烈火中嚎叫,乒乒乓乓砸门。当时林轩凤就特恶心地抱住我的腰说,凰弟,这样我们就是一对同命鸳鸯了。我惨叫着甩掉他,说谁要跟你作烤鸳鸯?林轩凤看我一眼,不知道从哪里找来个小铁杆,往那门上唰唰戳了几下,门就破开。

后来我们在浇水灭火的时候,我拍拍他的胳膊说你厉害啊。林轩凤在气头上,淡淡说,我不愿意解决困难,是因为我想和你一起。若哪天我真被你气着了,就会像今天这样,很快救你,让你离开。

之后我们在附近的客栈安置下来,殷赐在房内给重莲治疗。我守在门口等待的时候,我想起林轩凤说的话。

我想他的性格一直没有变。如今他说到做到了。

一个时辰后,殷赐出来,道:

“宫主练过莲神九式,这点伤对他来说不算什么的。”

我长喘一口气,立刻就想进门看他。

殷赐拦住我:“等等。”

“什么?”

“你知道他的情绪起伏不定,忽男忽女,而且武功时好时坏……因为以前没人能把莲神九式练到这个境界,所以谁也不知道将来会发生什么。但是,以我的推测,恐怕——”

“行川仙人,积点口德吧。”身后一个声音响起。

我们一起回头看。

一个白衣少年慵懒地靠在廊柱上,有些女气地玩弄着自己的头发:

“有的事情,不说比较好。毕竟你也不能确定,不是么。”

“白公子?”我愣了愣,立刻拱手道,“我知道你和行川仙人的医术都相当高明,还请指教。”

白琼隐捂嘴笑道:“我可不是什么好的大夫,是我和桓公子遇到了花大侠,他给我们说了莲宫主在这里,顺路过来看看而已。”说完他在窗口上戳了个洞,眯眼往里面看,“莲宫主风华绝代,非凡人能媲美呀。”

“白公子。”我上前一步,垂直鞠躬。

“好,我给你一点提示:他这种阴晴不定的毛病以后没法变了。你现在要做的,就是进去,紧紧抱住他,别让他再伤心下去。不然他一定死。”

“好。”我立刻往里冲。

殷赐欲言又止。

几日过后,我把缺右眼安葬了,再回客栈。

残灯孤月,罗帐半垂。

重莲靠在床头,一手撑着脑袋,口齿不清地说了几句话。

我走过去,在他身边坐下,轻轻搂住他,无视浑身竖起的寒毛,温柔地说:“莲,你身体还好吧?想吃点什么,我给你做来吃。”

重莲没有动。

大概是力道不够,我抱得更紧了些,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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