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读书 > 重生耽美 > 旧时恋曲 > 分卷阅读14

又有一句英文诗,确切的原文已不记得了。——倘若不是记忆骗人,真有这样一句存世,翻译过来,大概是,“繁花之中,我见到你”。

有一回米雪托他,晚间去喂一只白色的流浪猫,他撑着伞去,冒瓢泼大雨风衣湿透,那猫满脸是水地在社区丛林的阴影里抬头仰望他,也是这样一双蓝莹莹宝石似的大眼睛,粉红的鼻头。

陈一平下意识地笑,他怎会知道那些脸皮薄又很倔强的少男在畏惧什么。感情从天而降,落在怀里,就像有倒计时,那个倒数的时刻到了你自然会察觉自己抱着的情愫究竟是什么,但是在一切还不分明的时候,这是个给人隐隐危机预感的定时炸弹。

叫人怎样不去惧怕,如同被人扼住了脖子。一旦起了征兆就注定要动心,不能中途按下停止键,不得不去爱。

陈一平有种不对的感觉,心脏被击中,不辨悲喜。

米雪拉住邓特风,说着“今天得闲了?”“哎我们坐这里”走近,接过下方拿斗笠型纸包的可丽饼,用塑料匙先挖走布朗尼。她和江绍都喜欢吃朱古力香蕉,香蕉片陷在奶油里,上面淋有一道道音符似的朱古力酱。她那双大眼睛一扫,又扫到大肠面线,章鱼烧之类的,和江绍说说闹闹着去排队。他们像溪流归入海那样归入人群,米雪竟浑然忘了找邓特风这准男友同去。

夜市食铺街外有剧场,用木栅栏隔出一片粗陋的也是木质的桌椅。仅有边缘还有空位,米雪与江绍先前买的食物堆在桌上,长凳只有一张,邓特风先坐了,陈一平就自然而然地坐到对面松木栅栏上。

看上去好似高大模特在郊区起起伏伏的干草里拍的野外风格杂志照片。他这次终于穿了件有logo的衣,纯黑色的羊毛针织衫,胸前正中是白色丝线织的x标,领口露出一点白,又还是穿了基本款打底。一看就是临出门随手拎一件很久前买的毛线衫套上,竟能替ax做免费宣传。

邓特风也只是穿件衣身红,袖拼白的棒球外套而已。都是乍一看很会穿,其实是懒的人。

“好久不见。”邓特风说。

想了很久想出一句这么老土的开场白。他还没自知之明。

“是啊。”陈一平:“最近怎样?”

邓特风就松一口气,他多怕陈一平一开口就问,和米雪如何?

“还好。”

陈一平也就不再问。他坐在栅栏上,把纸一撕,舍弃塑料匙咬可丽饼。邓特风意外道:“你吃的?”

陈一平突然低头笑,却不介意地笑出两排牙齿,很坦然承认:“我是喜欢草莓。”

邓特风责备自己大惊小怪,男人喜欢吃草莓忌廉奶油蜜糖可丽饼没什么了不起,发鼻音“嗯”了一声,又道:“哦。”然后,想起说:“我喜欢柠檬。”

陈一平居然点头,问:“话说回来,柠檬都算生果?”

邓特风就也不管不顾地答:“都……算啰。”

夜风里,他们齐齐发笑。

陈一平顺手拢下头发过耳后,从口袋里带出一支烟来。“介不介意?”

邓特风闷声道:“你不是戒了。”

“米雪在家我就戒了。”

“那她一阵还不是要闻到。”

陈一平对他眨眼,不乏男人的小狡猾。“怎会,她以为是wn身上沾来的。”

要挨多近才沾染到对方烟味都是寻常事。邓特风大胆问:“为什么不理发?”

陈一平笑他:“我有理的,这周还约了发型师。”

“那你留长为什么。”邓特风明知米雪的猜测中他为前女友多半属实,偏偏要亲口问。“学陈浩南啊?”

“喂。”陈一平脸上闪现平平静静的狠,目光压得人喘息不过。“你讲话最好小心点。”像黑社会,邓特风不由被吓一跳。

捉弄靓仔最有意思,陈一平见他慌乱,才绷不住笑了场,恶作剧得逞地说:“你当真?我教书的。”

邓特风就气郁地发现被整。

“可能你没这种经历。”陈一平玩够,没看他,认真回忆:“小时候总被家长领去小理发店,‘理个配童军短裤的头啊麻烦’。被压着坐下,任人嗡嗡地在头上动刀,不许动。等到能自主了就很讨厌理短发,去肯尼亚三个月,那时最长,发现也不是很恐怖,就没完全剪短回来。”他总结:“所以米雪小时不想剪发,我从来不强迫她,顺其自然。”

讲了这样多他只字不提周婕敏。

邓特风挑衅地问:“那你教书的,不劝我回学校?”

陈一平第一感想就是:莫非米雪还在劝?傻女孩。

他一向认为用感情或是恋爱关系去试图改变一个人,是太过想当然的事。和前女友最终分手,症结也在这里。婕敏想改变他,又或以为岁月可以改变他身上某些缺点,花费七年,证实不成功。

陈一平向后仰道:“我说了,顺其自然。”男人和男人交流的语调。被他放到同等地位,邓特风如被安抚。

“我觉得我不需进一层教育。大学不是必需品。”

“是奢侈品。”他身边有个在这一领域远比他更有发言权的人。陈一平玩笑说:“有没想过,‘富裕’的其中一个定义就是把大众的奢侈品看作必需品。你刚好中奖。”

他说的可能是社会学内容。邓特风不由问:“你的学科很有趣?”

“都是混口饭吃。”

“你不是研究男女关系?”

“这么说了,十年前我们在研究‘为什么人们同居’,现在我们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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