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是就想起自己家里的那只小鸟。如他所料,林菀已经有所好转,不那么一潭死水了,但还是有点木,不爱说话,更别提露出个笑脸了,他现在觉得如果她能跟他吵几句都是件值得高兴的事儿,要能动动手那就是过节了。终于悟出一条真理,人呐,都他妈爱犯贱。或者说,比起她的顺从,他更享受和她动口动手的互动,如果对手偃旗息鼓了,他会寂寞。

听起来还像是犯贱。

每天看着林菀这样那样,他时常有种看电影的感觉,电影名字就叫做,一个女人和她所谓的爱情。他甚至好奇那个王潇到底是什么样的人,怎么就能让林菀如此这般生生死死的追随。他看过王潇照片,模样不错,如果按着相由心生的逻辑,人品应该也还成,可再怎么好也不过是个没经过锻造的毛头小子,只能吸引些眼皮子浅的天真少女,但凡有点阅历有点头脑的女人,都会明白像他这样的男人才是真正的金矿。

所以说,林菀就是个傻帽儿,守着金矿视而不见,非要为一堆陈年烂铁哭天抹泪。可是就这么一个傻帽儿,木偶,呆鹅,他却不愿意放开。

他小时候有个习惯,喜欢一个玩具就见天儿的玩,还要拆了看看里面是什么构造怎么个玩法然后再装回去,这么一通下来新奇感和神秘感就没了,也就失去兴趣了,于是丢掉再重找。

林菀呢,他有时候把她当朵花,有时候又把她当玩具,他想把她脑子里的小芯片抠出来,重新给她写程序,让她围着自己转,用热烈崇拜的眼神看着自己。他不想只当观众,一直以来他要么是导演要么是男主角,只有他不想接的戏没有他进不去的戏。

想到这里,陈劲转回去重新面对电脑,把那些数据图表关掉,打开百度首页,看着空白的搜索框,手指像是有了自己的生命一样爬上键盘,轻快的打出两个字,再看下面的信息,百度百科说,菀菀,柔顺的样子。

陈劲失笑,所以说,这个女人是注定要归顺他的。

周六早晨,林菀还在睡梦中就被陈劲从被窝里拎出来,她半睁着眼睛打着哈欠听他发号施令,“赶紧收拾收拾,等会儿去西山。”

“不去。”她嚷嚷着作势躺回去。

陈劲一看就来气了,这女人最近又多了一毛病,嗜睡,他可没累着她就差把她给供起来了,可她就是睡不醒,白天晚上的只要有机会就往床上粘。他郁闷的想肯定是吃中药吃的,当时他一心想根治她的失眠于是逼着她多喝了几副,没想到居然补过头了。最让他郁闷的是,有一次居然正做着她就睡过去了,害得他哭笑不得差点没难受死,再这样下去估计他就得去医院了,不仅要挂男科,还要去心理科,太伤自尊了。

“起来起来,别磨蹭,我们几个去钓鱼,你也跟着去透透气儿……”陈劲说着又把她揪起来。

“干吗让我去?我又不是蚯蚓……”林菀不满的嘟囔。

陈劲反应了一下才明白什么意思,不禁气得好笑,真是幼稚,又一想,难得啊,今儿居然会顶嘴了,好现象。于是调侃道:“我们现在都用鱼钓鱼,没听过‘大鱼吃小鱼,小鱼吃虾米’吗?”

说完把林菀半扯半抱的弄下床,放到洗漱池前,拿起牙刷牙膏塞到她手里,喊口令:“拿住了,刷牙。”然后出去换自己的衣服。

林菀像根木头似的杵在那,一边机械的刷牙,一边腹诽,这个人是不是把自己当太平洋警察了,怎么管的那么宽呢?不让她喝酒也就算了,她爱睡觉跟他有什么关系?以前每天都有很多事要做,学习,工作,恋爱,所以能够积极的起床,因为知道有事情在那等着自己。后来王潇去世了,她虽然难过的要死,但是还要忙着和那个人抗争,也算是有事可做。

可是上次报复不成反倒被利用的那件事让她意识到自己的弱小,于是她灰心了,而在王潇忌日那天,她更是意识到自己在这个世界的一切争斗都没有意义,天堂没有邮差,没人把她胜利的消息带给他。她忽然间失去了所有目标,有种生无可恋的感觉,活着,只是为了兑现对姥姥的承诺。

林菀洗漱完毕后,坐在梳妆台前慢吞吞的往脸上涂涂抹抹,顺便从镜子里看某人站在大衣柜前乱扒拉一气,他自己已经换好了一套休闲装扮,淡紫色v领针织衫配米色休闲裤,很少见的浅色系打扮,挺人模狗样的,还在那翻什么呢?难不成还要配条丝巾?想到这,她不禁对着镜子吐了吐舌头,然后愣了下,这个表情,好久没做过了。

等林菀终于完成“表面功夫”,才发现床上摆着一套桃红色的休闲运动服,好娇艳的颜色,她不记得什么时候有这么套衣服。事实上她从来都不曾关注这个大衣橱里有些什么,多半都还带着吊牌,都是那个什么生活秘书给买的,风格倒是她的风格,但她平时习惯穿自己的衣服,讨厌那种往身上贴人民币的感觉。

某人一脸成就感的站在一边,大喇喇的说:“就穿这个吧,瞧你多荣幸,我都为你破了这么多例,咱什么时候还伺候过女人穿衣服?”

“那是,您从来都只伺候女人脱衣服。”

林菀哼了一声,拿起衣服嘟囔着钻进卫生间,留下某人在那吹胡子瞪眼,嘿,看吧,这就叫蹬鼻子上脸,这女人,这女人真是一句话不说时让人心疼,一开口就让人头疼。再一回想她那防sè_láng似的眼神,他就更恼火,都这么久了,什么没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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