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读书 > 经典耽美 > 闺蜜的男人 > 101 矫情
原则。我真的不在乎红不红,只是每个人都习惯性地选择做自己开心的事。

和黎华恋爱我开心,演戏也能让我开心。我喜欢做这件事情,如果失去了它,我的幸福感会降低的。

有些人,一辈子都没找到自己的梦想,有些人曾经有过梦想,但没有机会坚持。也许很多人不明白,在梦想的机会面前,那种不忍错过不愿轻易放弃的心态。

只是圆梦也有原则,我坚信,我不会为了梦去破坏原则,我爱黎华的原则。

也许要不是因为我爱他,我不会比现在更有原则。爱一个人对自己造成的影响,很多东西不是那么容易看到的。

可我这副矫情的身体,终究还是没能受得了这边的折腾。那天半夜,我发烧了,黎华起来给我烧热水,用书本扇着我身上痒痒的地方,再次动摇了。

他说:“我求你了,你先回去吧,就一个月,一个月之内我肯定交代完回去找你。然后我们再也不来这些破地方了。”

我烧得糊里糊涂,闭着眼睛摇头。

我想挺一挺就能过去,不过之前文鹃就交代过,如果发烧的话一定不能拖,千万要去医院。这地方偏远,小地方医疗条件不行,如果真得烧出什么大毛病,再送医院就晚了。

第二天黎华把文鹃叫来给我打针的时候,文鹃也还是这么说。

我就到医院里躺了两天。我好久没有睡过这样干燥的床单被褥了,当然那些潮湿的睡习惯了也感觉不出来了。

挂了两天水,身上的疹子也好了很多。医生跟黎华建议,如果不是一定要的话,还是别让我回去住了,显然我这个身体适应不了。

这两天还好说,再过两天天气就热了,蚊虫叮咬也来了,再有什么毛病,倒是死不了人,就是一趟趟地从山上跑下来看病太麻烦。

黎华在医院苦苦劝了我好久,我终于点头,好吧,我回家。

我想陪他,但我也不想给他添麻烦。

黎华把我送走,跟我定下一个月的归期,其实一个月,并不算十分遥远,等啊等得就过来了。

身上有病,也就没回学校,我直接去了我亲妈家住着。我妈是个勤劳的家庭主妇,家里虽然地方不大,但收拾得很干净也很及时,我在这边住有她照顾,省事儿。

可能是春困秋乏夏打盹的原因,我最近嗜睡得有点严重。可我多住上几天,我妈就开始烦了,她觉得我没戏演的时候,可以考虑去找个别的工作。

我觉得我妈不懂,我要时刻准备演戏,就不能去找别的工作。没有哪个工作会动不动允许你请假好久不干的。

为这事儿,我跟我妈起了点小隔膜,在这边呆得也不开心。

她已经有了自己的家,虽然我是她的亲闺女,但多少也有点外人的意思。

我这边药已经可以停了,身上的疹子也确实在慢慢好转,没几天应该就没事儿了。我每天巴拉着日子算,距离黎华的归期还有几天,以及他这次回来以后,我们该怎么过。

黎华说,做完这个工程,他就不在工地干了,要去学点别的东西。

没事儿的时候,我在家坐着上网看房子,我已经开始憧憬,我和黎华买了自己的房子,然后装修好,两个人住进去过甜蜜小日子的样子。

这天找着找着,右下角闪出一封邮件弹窗,我在经纪公司投的简历,有回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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