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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2006作者:雨去欲续

第四百一十四章畅快淋漓

阳光明媚时,往往会有鸟语花香。

陆恒站在碧桂园楼下,背着双手,看着天空,心情不错。

今天天气很好,即出了太阳,却又不太热,在苍首的夏天很少有这种天气,但偏偏今天却让陆恒碰到了。

有急促的脚步声响起,随后一个匆匆的身影从楼梯上冲下来,就朝着外面跑去。

陆恒懒洋洋的喊道:跑那么快干嘛,等你的时候没见你这么快

林素这才发现陆恒在楼梯口外面等着,身上的小背包甩了甩,说道:快点啊,我待会要考试,再不去我就迟到了。

陆恒小跑着走过来,然后手从背后一下伸出来,一束鲜艳的玫瑰出现在林素面前。

林素皱着小鼻子,俗气

不过花还是接了过去,而且小脸蛋挺高兴的样子,拿着花看了看,她好奇的问道:今天是什么日子啊,怎么想着给我送花。

陆恒拉着林素慢悠悠的朝着车库走去,今天立秋啊

我知道立秋,可是立秋跟送花有关系吗林素疑惑道。

傻瓜,男朋友给女朋友送花需要理由吗快点滚上去,你还考不考科目一了。陆恒脸色一正道。

林素吐了吐舌头,急忙上了车,然后系好安全带。

陆恒发动车子,向着苍首之外的方向前进,今天是林素考科目一的日子。一大早就给陆恒打了招呼,陆恒肯定要来送她去考场。

上了高速。人也就轻松了些,眼角余光落到林素身上,陆恒才发现今天林素打扮跟以往明显不同。

你怎么穿热裤了呢,今天不热啊

热裤肯定不是顾名思义的热,而只是一种对性感火辣的称呼,其实就是后世常见的超短裤而已。

平时或许大部分人第一眼看见林素的时候。会被她那张倾国倾城的脸所吸引。而下意识的忽略了林素的身材。

其实这只是林素的身材跟她整体气质太过协调,让人不自觉忽略而已。

但今天林素穿上这条热裤,大腿大片裸露出来后,只是瞬间就能让惊掉一地眼球。

雪白修长

仿佛象牙一般的绸缎雪白,修长有力却不至于过分纤细,分布均匀的小腿肉让整体显得格外的曼妙。被裤子裹起来的臀部过分的挺翘,若是下了车,站直,摆个随意的造型。所谓的s曲线也就赫赫在目了。

林素担心的看了一眼陆恒,你不喜欢

陆恒摇头笑道:喜欢啊,怎么不喜欢,只是觉得让别人看了去。我太吃亏了些。

那我下次不穿这个了,其实也只是我妈把衣服都洗了一遍,我忘了去收。出门时就随意换了这条,以后还是穿裙子或者长裤吧林素解释道,而且又跟着加了一句,其实我也不喜欢穿这个呢,太性感了。羞羞的,也就国外女孩喜欢穿。

说话的时候,林素脸颊微微有些红,想来是真的觉得害羞。

陆恒点头,确实,国内现在还不流行这种穿着,你过于前卫了。

拿开你的爪子,好好开车林素狠狠瞪了一眼陆恒,顺手拍掉陆恒悄无声息伸过来的手。

这厮三天不打,上房揭瓦,还在开车就敢动手动脚。

当然,林素是不会知道她穿着短袖热裤是有多么诱惑,陆恒作为一个男人,而且是一个特别爱她的男人,经受不住这种诱惑,实属稀松平常。

反正陆恒是这么想的,不是我的错,错的是你过分美丽。

发现林素无语的看着自己,陆恒也就不再口花花了,一边开着车,一边问道:题做得怎么样了

还行,每次考试都是满分,偶尔丢分也能有九十多。

考考你,那你说我们现在这条道的最低时速是多少来着

高速路最低时速是每小时六十公里,我们这条路一共有三个道,现在我们处于中间道。所以我们的最低时速应该是每小时九十公里,最高时速我也知道,是一百一

那我再考考你

穆姨人呢,下午考完了,我想请她吃个饭。

她走了,今早帮我把衣服洗完就回了北京。走的时候,她没让我送她,说是有朋友会来接她。

车里的气氛少了先前那些热烈,多了些冷清。

隔音不是太好的汽车在收音机没打开的时候,显得有些嘈杂,空调出风口吹出的微风将林素的长发轻轻吹起,自从回到苍首之后,林素就没有梳过双马尾,一直都是长发披肩,就像现在这样。

透过右侧后视镜,陆恒可以看见林素有些晦涩的脸颊。

左手掌着方向盘,陆恒轻轻握住林素的手,然后捏了捏。

考完了,我带你去打篮球吧你不是说你成人礼的时候,你爸爸送了你一个篮球吗。我记得你还在读高三的时候,就让我教你打球,晚上我们去玩一玩吧

夜幕低垂,残阳渐去。

青绿的草坪上,穿着黄紫湖人服的女孩蹲在上面,束好的长发落到身后,大大的眼睛盯着前面操场上的那个男人。

篮球有节奏的拍打着,男人扭了扭脑袋,看着前面那个篮筐,心里想着待会的动作。

似乎是准备好了,男人对旁边看着他的女孩比了比个大拇指,拇指朝向对着自己。

看我的

然后起步,篮球在他手下如精灵一样跳动。

合适的角度,合适的节奏,奋力一跃。

从远处看来,这一跳,那如满月一样张开的手臂似乎就要将篮球狠狠的扣进篮筐里。

一声轻响,陆恒无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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