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
这个“同类”包含了各种含义的,其中一种含义,就是以社会地位划分。
章清玄虽然很优秀,从某种层面来说,还是够不上当时王大小姐一起玩耍那群人的档次。王楠就更不用说了,绝对不是孟尝君食客三千的豪爽性格,她性情阴冷,嘴巴毒辣,脾气古怪,简而言之,就是不好相处的人,有时候,就连一同玩耍的小伙伴也受不了她,所以,更不可能跟章清玄成为好朋友什么的。
她们是“间接”认识的。最先认识章清玄的是王楠同一个机关大院出来的王琳琳——两人虽都姓往,但没什么血缘上的关系。王琳琳父母是搞高级政治的,背景比被人认为很有背景的王家还要深,王琳琳仗着这种优势,走到哪里都吃香,加上其人性情又不像王楠那样是个讨厌的,朋友一箩筐,她也爱交朋友,章清玄就是她死缠烂打认识来的。
那天傍晚,本来说好了要去吃饭的,王琳琳却忽发奇想地说要去练练手感,扯了她们往篮球社专用的室内篮球场去,在门口,就见到了章清玄。
章穿了一条白色的运动裤,一件写满字母的白t恤,腿长而笔直,扎了个小马尾,穿了双球鞋,人踩在罚球线上背对着她们,一个篮球一个篮球的往篮球筐里抛掷,随着她每一个躬身、直腰、抛掷的动作,t恤拉起,若隐若现的露出些许腰肢,腰细而柔软,有一股说不出的性感味道,那些篮球像长了眼睛似的,一个一个的往筐里钻,然后撒了一地。她一直是运动着的,可看在王楠眼里却有一种奇异的像是静止了的感觉,她说不出那种感觉,只觉得两眼都是那个身影,踮起脚尖、弯腰、直起,上身伸展,抛掷……像是一条运动曲线缓慢地在她眼前不停地展现。
不知道谁发出了惊呼声,她手一抖,篮球砸在了篮球筐上,她回过头,看着她们很是有点气势汹汹的一行笑了笑,“抱歉,你们要用场地?我马上收拾好。”然后过去把撒了大半个篮球场的篮球捡了起来。
王琳琳惊叹的看着她忙碌,然后那种好结交朋友的性格又来了,她上前问章清玄,“你篮球社的?我们想打球,一起?”
章清玄先是摇了摇头,然后又有点犹豫的开口,“算是吧。”
后来她们才知道,是篮球社出钱请她打的“外援”,她加入篮球社天晓得才半个星期。王琳琳虽然玩篮球,也加入了篮球社,却不是主力——倒不是没那个能耐,主要是这位主儿三天打渔两天晒网,篮球社权当供了一尊大佛,半点要事儿也不敢指望她的,因此她自然不知道篮球社请“外援”的事。
后来x大对k大那场女篮友谊赛,王琳琳硬仗着某种不可言喻的优势跟去了,然后就跟章清玄认识了。基于a=b,b=c,即等于a=c的方程式,因为王琳琳认识了章清玄,于是等于王楠也认识了章清玄。
王楠对章清玄的出现、加入——其实说加入有点玄乎,因为章清玄是很少参与她们的活动,按她的说法是“我又要上课又要打工赚钱,还要睡觉啊,哪里顾得过来?”——是没多大想法的,或者说不愿意有想法,王琳琳身边那么多朋友来来去去,多一个少一个与她有何干?反正不是她的朋友。
如果不是那次野营,如果不是章清玄也硬被王琳琳和其他几个朋友拉来,如果她不是因为某些莫名意愿不爽跑到了山林子里,如果她没有被蛇咬了……
王楠绝对不会对章清玄产生那种诡异纠结的心情的。
天下着雨,又是那种天崩地裂污天暗地的大雨,王楠坐在办公室里,喝着咖啡,看着窗外的雨,不知怎的,忽地就想起来往事来。她手里把玩着的就是章清玄给她的让她每个常用的包包放一盒的清凉油。她捏着,那小东西在掌心里打滚——
好吧,她承认,那时候不爽其实只是因为有个女的忽然勾着章清玄脖子在她脸上响亮地“啵”了一个,众人都起哄:嘴回去。
也许,在咋见背影的一瞬间,她就一见钟情了,只是她内心不大愿意承认。所以看见别人对她亲近才会不爽——这就是所谓的霸占欲,尽管这个人并不属于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