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所不为”,即为政者,应顺应自然规律,也就是“知天命”而有所不为,减少对各行各业的干预、束缚,使其自由发展,不受阻碍。
但并非是任何行业都可以自由发展,这里就又引入了法家对于“治大国如烹小鲜”的观点,应当为治国立法度,然后一以贯之,不可朝令夕改。
写到这里,以儒家思想为骨,以道家,法家思想为用的一篇策论,通篇皆是围绕“治大国如烹小鲜”所申发的议论,已几乎达到极致了。
将儒、道、法三家观点熔于一炉,几乎把问题都给说透了,至此这篇策论应算是大成了……
但秦枫却是笔触不停,丝毫没有停下的意思。
如果此时姜雨柔或是其他儒家人在旁边,一定会惊讶得合不拢嘴。
因为这么‘精’妙的策论,居然才是秦枫这篇文章的第一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