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车窗就是一个十二岁的矮个子男孩,这让他半点安全感也没有。

加百列又是好气又是好笑,“要不,我把幻术豁免给你去了?”

“还是不了。”瑞德抿了一下嘴角,骗自己还是免了吧。

加百列“啧”了一声,道:“要不,只要你承认自己还是一个小男孩,咱们就回家去,如何?”

“不行!”瑞德毫不犹豫地反驳,“我不是小男孩!”

加百列耸了耸肩,不置可否。

立刻被加百列的态度所激,瑞德深呼吸,竭力回想着当初在法国莱克特家举行舞会的时候,汉尼拔他是怎么表现的。不不不,汉尼拔一向走的是优雅路线,他这身,按着加百列的话就是,雅痞风格。

雅痞……

维克多·弗兰肯斯坦博士?

瑞德定了定神,主动让加百列加了一件东西。

不多时,维纳斯宫殿的正门前,穿着酒红色西装的年轻男士迈着优雅的步伐走过了大门。

两旁的保安没有丝毫阻拦他的意思。

他就像是受家族荫庇,随时都能在赌场挥金如土的那一群富二代,一个个心高气傲得很。而他们在这里,每一天都会看到无数类似的富家公子。

没有什么稀奇的。

兜里只揣着一百美元的瑞德,安全过关。

他摸了摸鼻梁上架着的墨镜,深深觉得,墨镜完全可以列在本世纪最有用的发明之一。

——

与此同时,瑞德家。

戴安娜正坐在一楼的客厅里看书,午后的阳光正好,她有些遗憾瑞德没有在家同她一起看书。但想到瑞德最近活泼了不少,知道参加同学聚会——虽然聚会并不美妙,连累了他们母子住了三天院——但她很高兴,瑞德并没有因为这个产生心理阴影。从来要么图书馆要么家里的周末,他选择去外面散心。

住了三天的院,确实应该散散心,这有利于他的恢复。

戴安娜将她的手机交给了瑞德,严令他随身携带。那个孩子是个反电子主义者,但最近看来,他的情况似乎正在好转。

或许,她可以给瑞德买一部手机。

毕竟,还有几个月,他就要到外地上大学去了。

应该买什么型号的手机呢?

戴安娜陷入了沉思。

正在这时,门铃声响起。

戴安娜放下书,从监控器中,她看到门外站着一个穿着白色连衣裙的亚裔女孩。女孩看上去也就十五六岁的模样,当然,也可能是亚裔的女孩要比实际年龄显得要小。而戴安娜不得不说,即使一直以来北美与亚洲在审美上存在一定差异,但如今站在她家门口的,也是一个相当漂亮的姑娘。

娴静,优雅,是来自东方的魅力。

“你好。请问你是……?”

门外的女孩露出一个温温柔柔的笑容来,她深深鞠躬:“下午好,夫人。我的名字是瑟姆拉·格兰特。我在家政公司处看到您的信息,您需要一位负责家务的保姆?”

格兰特?

真是一个让人亲切的姓氏。

戴安娜打开门,她看着门外的少女有些迟疑。

“保姆,是的,我在三个月前登记过招聘信息。”鉴于她并没有多少时间放在家务上,而他们的家,独栋三层别墅外加一个小花园,对于只有两个家庭成员的家庭来说,有些空旷。

只是……

戴安娜面露歉意地道:“无意冒犯,可是,你……成年了吗?”

虽然很缺一个负责家务的保姆,但未成年人,还是算了吧。

——

内华达州某家汽车旅馆中,约翰·温彻斯特正在收拾东西。

两周前,他收到消息,兰瑞莎·佩雷斯死了。

兰瑞莎·佩雷斯死于失血过多,颈项被撕裂。她是bau手上资料标注的,内华达州那个变态杀手的第一个受害人。

一个无辜的,死于非命的女性。

她无儿无女,不曾结婚,家人早在十五年前便在一场入门杀人案中死去。她曾是遗孤,而到了现在,佩雷斯家不再存活一人。

然而,普通人并不会知道的是,那个姑娘其实是一个合格的战士,猎魔人。在她十三岁因为吸血鬼而失去了所有的亲人后,这个一直被家庭猎魔事业排斥在外的小姑娘成了一个专门猎杀吸血鬼的女猎人。

约翰·温彻斯特与老佩雷斯是好友,在兰瑞莎来到猎魔人酒吧,提出想要做一名猎人的时候,酒吧里的老家伙们都在劝她打消这个念头。

虽然他们对兰瑞莎的心情感同身受——做猎人这一行,或多或少都因为那些黑暗里的怪物失去过重要的人——但十三岁的女孩,花骨朵似的年纪,并不应该被复仇与鲜血葬送。

再者,当时并没有猎人看好这么一个柔弱的小姑娘。

只是,十年后,他们都不得不承认,当初是看走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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