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

……

“《扶摇》中关于骨塔、神殿等多处地点的建筑物,许多人物的服饰、配饰等都有细节描写,这些风格独特的设计描写是有原型的。这一方面在证据材料第103页我们整理了一个专题。附带的图片就是原型设计。这是五年前我当事人在德伊娜大学留学时,和邵清晏等几位同学一起设计的作品,在校内创意设计比赛上获得了二等奖,该比赛的作品没有对外公开,更没有流传到国内。但是我们在对方当事人的中却发现了几乎一模一样的关于这些设计的描写。”

……

“我们总结的相似情节足足有二十一处。

……

第十一处:陌无玉是付坤离最好的朋友,最信任的伙伴。陌无玉被骨塔势力抓走后,付坤离带着一众人等闯骨塔营救陌无玉,但是剧情反转,陌无玉其实是骨塔之主,是故意引付坤离去骨塔,意图吸收付坤离的天赋血脉让自己成为大陆主宰。而后的剧情中,陌无玉作为反派,在世人眼中作恶多端人人得而诛之。付坤离知道陌无玉有传承至宝凰鸣蛊,可起死回生。他说,这一剑就当是我给天下的一个交代,等你好了,你还是当初的陌无玉,我们还是好兄弟。但他不知道,当初他九死一生,并不是千瑶雪救了他,是陌无玉把至宝用在了他的身上,陌无玉已经没有第二条命了。于是陌无玉死了。

……”

梵朝心中气得冒烟,无耻!

对方律师一直反复重申自己的论调,对所有的抄袭内容对比都采取无视态度,坚持说,抄袭不超过20就不构成侵权。

梵朝目光凛然,话语坚定,情绪有些激动。

“这在法律上成立吗?对方律师口口声声说抄袭不超过百分之二十就不构成侵权,可我们知道,一个作品的成功是在于字数吗?是在于内容!在于内在的奇妙思想!

【即使抄袭比例只有百分之一,如果这恰恰是作品里最具戏剧化、独创性表达的桥段,也应受法律保护。不能说因为抄的少就不会受到法律制裁。】

或许我们找出来的抄袭字数,对于对方当事人这本上百万字来说连零头都算不上,更达不到对方律师说的百分之二十。

可是对方当事人抄的又何止是多少个字?!《绝世》的故事情节、人物架构、世界背景,全都有《扶摇》的影子!我相信只要法官您拨出少许的时间将两本稍微看一看,就足可以凭事实取证了!因为潮汐抄袭是板上钉钉的事实!”

作者有话要说:

1、我开始为这篇文敲字的那段时间,琼瑶诉于正的结果刚好出来了。当时给我的感觉真的是特别激动!真好啊!原创赢了!太好了!关于抄袭处的数量115、106、21这几个数字正是出自此案。还有梵朝最后一段话里说的【……】也是琼瑶阿姨的律师王军律师所说。

2、说实话,我不知道,网络被抄袭后,原创作者能不能告到对方,毕竟是在网络上,你甚至不认识对方不知道对方的身份信息,甚至无法提供相关信息来立案。如果说这些都是很难实现的,就当是我这个亲妈给我儿子开的金手指。

3、在这一章我写了很多对话,但是对方也就是吴莲汐潮汐一方的发言我几乎都没怎么写,因为以我的思维来说,我不知道怎么写,怎么才能为抄袭者辩驳?也许很多反抄袭的战斗者们已经见惯了抄抄们和他们的粉丝是如何洗白的,网上很多关于洗白的言论。我一方面是觉得自己见得不是太多,二是看着就难受恶心,我不想打那些字。宁可用省略号。读者朋友们也看的顺心一点。

4、关于书里说的《扶摇》《绝世》等的全部内容都是我自己瞎!掰!的!这章写了几天,已经很努力在整理逻辑了,但是这部分还是写的有点乱。如果有bug欢迎指正!其实我觉得好多内容如果真的是用声音念出来真的好尬啊哈哈哈,大家看看就行了,不要脑补梵朝同学真的在说话啊!好尬啊红红火火恍恍惚惚!

5、我自己更新更的慢,特别不好意思求评论求收藏,但是一登录发现涨了三个收藏特别高兴!谢谢大家!

6、前两天匪我思存怼抄抄洗地粉的时候真是大快人心!

========愿原创盛大!辉煌!持久!========

第16章 风骨

梵朝走出法院,看着前面那个啤酒肚的中年男律师拿着公文包带着助理趾高气昂的离开。

实在气人!梵朝吐出一口浊气,发现师兄郝杰其实也和他一样,只是脸上表情不像他那样外露。

庭审结束了,这件案子暂时性的告一段落。再次开庭或者宣判的时间还要等法院另行通知。

袁川身为当事人,反而比他们两个情绪好得多,看不出生气,还招呼他俩吃饭。

“走吧,辛苦你们俩了!我请你们吃饭!郝杰,你常来法院这边,附近有什么好吃的?”

“我们俩都气死了,你倒好,跟个没事人一样。那是你的被抄袭啊!你倒是一点都不着急啊你!”梵朝都给气笑了,一手拍开袁川搭在他肩上的胳膊,冲郝杰笑着说,“师兄,咱俩可真是皇帝不急太监急!呸,不是,我不是说我们是太监啊。袁川请客,咱们宰他一顿!师兄,这边最贵的店呢!我们去吃最贵的最好吃的!”


状态提示:第8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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