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读书 > 经典耽美 > 无尽之夏 > 第3节

苏迦将目光从手中的钢笔移到了安德鲁白`皙发达的背肌上,看了一会儿,忍住了翻白眼的冲动。他收好了钢笔,摸出手机,开始刷游戏论坛。

“我会被这些敲骨吸髓的小东西折磨死的,”安德鲁哭丧着脸,委屈地数着前胸被蚊子叮出的红斑,“二十七个,苏,你知道吗?整整二十七个,后背上还有更多。上帝啊,资本家也比它们仁慈。你说我会不会死于失血过多?”

“大动脉失血才有可能危及生命吧。不过,东南亚常见的库蚊是jev的主要传播媒介。根据目前你的情况,死于日本脑炎,应该比死于失血过多更值得担忧。”苏迦都懒得从屏幕上抬起头来。

“苏,你背教科书的样子非常像我的教授。他今年还不到四十岁,头发已经所剩无几了,讲课无聊得像个牙医。”

“我隐约觉得,你这是在夸奖我年轻又渊博。受之有愧,不过还是谢谢你,安德鲁。”

“……………不用客气,苏先生。”

繁重的体力劳动其实并没有想象中的那般难熬,除了一天过去身上能洗下三层泥来。

整整一周重体力活之后,他们终于等到领队开金口:“周末大家好好休息,注意安全。”

话音未落,这群精力过剩的年轻人的欢呼,只差没掀翻他们刚刚修好的屋顶。

“我们明天搭车去城里,一起去夜市,”暂时逃离了苦役的安德鲁看上去心情很好,相当雀跃,“苏,你会一起来的吧?”

住处离清迈市中心尚有一段不短的车程。在与世隔绝的小山村里呆了一周,任是谁都有些渴望城市的热闹,面对安德鲁的邀请,苏迦自然从善如流。

清迈城的历史可追溯到14世纪。至今整座城市依然缺乏现代化的兴趣,显出一种懒散的旧,民居密布,屋檐交覆,不知年岁几何的墙基上苔迹斑驳;然而旧也旧得颇有风度,粗服乱头不掩丽色,住户商家们在门前的方寸之地遍植鲜花异草,娇红浅碧,缺乏打理却也生得奔放,毫不作态,自成一番气候。

一周里有七天半是晴的,云触手可及,天蓝得像块镜面,让人总忍不住伸出手去擦一擦。

何肇?一在万柳街有一幢独门独院?的两层小楼,门廊在芭蕉与花树的掩映下几乎匿迹。他住在楼上,楼下辟作了工作室。隔壁是一对庄姓的华人夫妇,先生做珠宝生意,太太是清迈综合医院的医生,有一个正在上小学的女儿,名叫庄克柔,生得娇美活泼,还会说两句粤语。搬来的第四天,何肇一清晨出门散步归来,正巧遇见庄太太送女儿上学,小姑娘拎着画夹,笑起来一口糯米牙,双手合十,颇潦草地躬了一躬:“何生,日安啊。”

早饭大多是水果,菠萝、芒果、山竹、荔枝,还有极甜的龙眼;?配街角点心店的泰式卷饼,放熏牛舌和生菜叶,抹上一层厚厚的甜辣酱。

何肇一是个好病人,谨尊医嘱,不能吃不宜吃的连看都少看。

饭后吃完药,当天的报纸也到了。读罢睡一个漫长的回笼觉,等正午起床,再晃去饭馆吃刚出炉的柠檬草烤鸡。那家饭馆是何肇一偶然发现的,门脸不起眼,小巷里一间,门外有树有花。庭院里是一排顶天立地的黄铜烤架,直到中午才开始烟熏火燎,充作饭厅的室内装潢老旧,只有两张桌子。

下午因为实在太热,游客们大多销声歇骨,正适合静下心来涂涂抹抹。日头不那么大的时候,何肇一还会出门写生。其实赴泰前所有的工作都已告一段落,现在不过是让过分清闲的自己免于无聊。

只是,在游人炽盛之地,大概不适宜做任何需要私人空间的事。何肇一面善而迥异于当地人的长相,让他总免不了半途停下来充当游客信息中心的命运。除此之外,偶尔还会被问些别具好奇心的问题:

—在这里定居了啊?

—没有,长住。

—房子贵不贵呀?

—还好吧。

—为什么选清迈呢?

—我喜欢天气热咯。

……

没涂两笔就入了夜,好在他也不着急。

节奏一旦放缓,时间就变得格外容易打发。午夜时分街灯未熄,游客渐少,何肇一拎着酒壶坐在石阶上。泰北本地产的米酒,度数低得几乎等于甜水,然而即便如此,他也喝得克制。

有一晚他还遇见了隔壁早出迟归的男主人,在慷慨地分了对方半壶酒之后,两人已经聊得颇为投机了。

“何先生还没睡呀?明天不用出门吗?”

“天太热了,不想出门。”

“那夜市呢?”

“哦,夜市可能会去。”

“其实早就想问了,何先生不要嫌我失礼。你戒指上的这颗,是老东西了吧?现在越南也少见成色这样好的鸽血红了。”

“这个啊,这是个……礼物。”

“那送礼的这位真是很慷慨了。我几年前经手过一颗红宝,也算是少见的了,还没有这样大,后来做了吊坠。”

“我是外行,不懂这些的,只图个纪念。倒是你,不给女儿戴什么吗?”

“她还这么小。”

“都上小学了,还怕她不小心打碎了吗?”

“那倒不是。珠宝再重要也是身外之物,碎了挡灾的。我们主要还是担心有人对这么小的女孩子……你知道的,女儿嘛,操的心难免要多一些的。”

“哦,是了,你说的对。女儿的确是怎么小心都不为过的。我没有孩子,反倒误解了你们做父母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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