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脱鞋躺了上去,紫藤从莹白的腕边垂下。

作为一个重度网瘾少女,商小姐自然而然摸出了手机,点开微博,微博上自动登录的是小号,私信栏没有任何消息,那个被商幼璇遗忘了两天的小真空“糖醋煎饼”那句简短地“不好”静静地躺在屏幕上。

自己不主动问问题,对方就三脚踹不出个屁来。

商幼璇迟疑了一下,用读者号打开了晋江。

她平日看文颇多,速度也相当快,“我的收藏”里第一页更新的文章早就把小真空挤出去了,商幼璇切换到作者收藏,那里面只有寥寥几个她心头好的作者,“死去的作者——《走失的尸体》”,商幼璇发现她昨天晚上,不,应该说今天凌晨更新了第二章《尸体的自述2》

这篇文章的自述主人公没有暂时没有提到自己的性别,但性向标的是言情,不是无cp,也就是说将会出现另一个主人公,谁是男谁是女还不知道,那对商幼璇来说也不重要,在她眼里关于爱情只有爱“人”,无关男人还是女人。

因为身边一起玩的朋友很多都是同性恋或者双性恋,秦暮经常和商幼璇开玩笑,比如说将来如果她爱上一个女人,会怎么样?

商幼璇淡淡说:“不会怎么样,合则聚,不合则散,拿得起放得下。”

秦暮又问:“那你喜欢什么样的类型?”

商幼璇窝在地毯上逗乌龟:“和我家狗剩这样的。长得好看,性格大方,能和我玩到一起的,有共同的兴趣爱好。”

秦暮腆着脸大言不惭道:“那不就是我吗?我又好看又大方,天天和你混在一起,我们都喜欢骑马喜欢运动喜欢看美人。”

那天的阳光很好,大片大片的阳光融进屋内的羊毛地毯上,商幼璇放开了逗弄商狗剩的手,仰面躺在光下,光线把她脸部的轮廓勾勒得漂亮而朦胧。

商幼璇伸出一只手挡住眼前,通过指间的缝隙看着太阳,很久才说:“如果我真的爱上一个女人,我相信遇上她的那天,我就会知道,她是谁。”

……

《走失的尸体》第一章的内容是“我”——一副尸骨躺在树林里接受日晒雨淋,“我”不知道自己是谁,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死在这里。

商幼璇侧躺在舒适的藤床上,一手揪着紫藤,点开了最新更新的第二章。

“……我也会睡觉,醒后接受一动也不能动的状况需要几秒,然后我会愤愤地想:‘爷还就坐着不起来了!’那种趾高气昂的想法还真就跟我有大脑时不一样,俗话说光脚的不怕穿鞋的,所以没脑髓的自然也不怕有大脑的。”

“尽管我周遭的一切都不怕我,但人类作为唯一会编故事来吓自己的种族,还是会借我之手自己吓自己。我总是无所事事,第一个发现我的是个姑娘,她俗套地尖叫了。我在想:姑娘几年前我好歹和你是同类,你就不能给我留个面子吗?看在我没有里子的份儿上。她姿势十分难看地逃走了,我有什么可怕的?不就是没有肉吗?”

“我总是无所事事。第二个发现我的还是个姑娘。她不怕我,并笃定地向我走来。她把我装进了她的背包,她把我装进了她的背包?她把我装进了她的背包!!!”

女主果然出现了!还是个一言不合就偷骨头的女主!果真好清纯好不做作!颇有自己的风范!不枉自己对作者的一番信任!

作者有话要说:  乔瞳(生气):骗子!你遇上我这么久了,你都不知道你有朝一日会爱上我。

商幼璇:早知道我会爱上你……

后面我想不出来怎么写了→_→

今天的有奖问答,关于文中文内容:

已知:

尸骨“我”=乔瞳

女主=商幼璇

那么:偷骨头=?

恭喜:我只是懒了点、夜愿言诺、我的乖孙小月月、超超、一曲终了提前偷看了下一章的内容,并且郑重地为商小姐点了一脑门子【蜡烛】【蜡烛】【蜡烛】

☆、cer21

商幼璇继续往下看,她把“我”的尸骨带到了一座墓碑前,指着上面的黑白照片问“我”记不记得上面的人是谁,但“我”记不起来了,她温声抚慰“我”别急,又把“我”的尸骨重新装回到了黑色背包里,温柔地抱在怀里回了家。

一般这种实时更新第一人称的短篇,很大程度上会和作者的情绪有关,商幼璇看完这章觉得作者的心情似乎很不错,语言也比上一章幽默了不少,而且是那种自然而然的能够让人感受到愉悦的幽默,商幼璇感同身受地为作者感到开心,因为从她之前看过的作者所有文章来说,都是透着淡淡的冷眼旁观,哪怕是轻松的笔调,也是冷的。

商幼璇打算去微博恭喜一下作者,刚退出来第二章,刷新了一下目录,居然发现对方在一分钟之前又更新了!!!

《尸体的自述3》——

“回到她家后,她拿着502给我接骨,这是得多强的联想力才能把我的骨头和皮鞋混为一谈,更何况头颅和脖子接口处面积那么小,而我的脑袋又那么重……好吧,扯远了,发现502无效后,她把我的骨头整整齐齐地排成人型放在沙发上,然后顺着打电话的动作就去了另一个房间。还挺舒服的。当然有个棺材就更好了。”

“我没有闭上眼睛,头顶挂着一个老旧的电灯泡,由一截外漏的电线与屋顶相连,发出黄色的光。我感觉这个屋子也太大,应该是老式的那种居民楼。隔音效果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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