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读书 > 古代耽美 > 张公案 > 第100节

卜一范颔首,又注视着张屏:“这年轻人可就是陶大人的门生么?之前进士马廉一案,本台便对他印象颇深。这番协助邓大人,将如此大的一桩阴谋破获。这等年岁,竟有如此推勘之技,洞悉之能。相较之下,本台真是无地自容,徒有年纪,枉食君禄。朽败之躯,愧对郁郁新枝。”

邓绪道:“卜大人太自责了。刘贼于御史台供职,与你我同列朝堂,数年无一人看出,岂独卜大人之失尔?不过卜大人对张屏的赞誉倒不为过,此生年纪轻轻,通晓世情,对人心之丑恶,意外犀利。刘知荟杀辜清章之事,乃他发现,惭愧说,本寺都万没想到。”

张屏转向堂上:“谢大人赞赏,一切种种,下官皆是据理而导,循情而推罢了。”

刘知荟瞥向张屏,喉中轻呵一声,目光轻蔑。

陶周风再叹一声:“嫌犯之模样,真是十分着急,不如就让其说上两句?堂上一直塞着嫌犯的嘴,不让出声,也不好。”

邓绪挑眉:“罢了,就取出他口中之布。张屏的阐述,如此缜密无缺,合情合理。本寺倒要看看,他还有何言可辩!”

侍卫便又掏出刘知荟口中布团。

布方离口,刘知荟顿时一声长笑:“可笑!可笑至极!缜密无缺?合情合理?哈哈,分明是凭空猜测,一派胡言!竟还大言不惭,自称什么据理而导,循情而推!辜清章根本不是我所杀!”

邓绪袖起手,看向陶周风:“陶大人,就你心软,非得让他说上两句。看,被本寺言中了吧。刘贼这等丧心病狂之徒,即便罪行尽数大白,亦不会认罪。”

卜一范长叹:“唉,刘知荟,本台以为你即便大逆不道,罪无可赦,总有一两分为人之尊严。事已至此,何必多辩。”

刘知荟傲然瞪视堂上:“尔等徒着官衣,竟任一小儿无凭无据,随口乱扯,才是无脸无尊!要是早知道尔等皆是这样深浅,不出数年,此朝自败,我何须费心入此朝廷!”

邓绪喝道:“大胆!”

刘知荟昂然而立:“不过尔等亦不算完全糊涂。不错,我的身份,被尔等言中了,那辜家庄一个村,也是我杀的。但,我的确没杀辜清章。一条人命罢了,我何必推脱?”

堂上邓绪三人皆不言语。

刘知荟转而又看向张屏:“你年纪几何?见过多少人,经过多少事?敢大言不惭,以洞察世情自居?你乃宜平县丞?进士外任小县为副,定被上司所忌,那县令便让你编纂县志?接触辜家庄之事,你生出疑惑,而后查知辜清章,正好你与兰珏素有勾搭,便写信询问,兰珏告知你种种,少不了对我描述甚多。你便以此猜测我杀了辜清章,又在辜家庄发现真相后,将一个村杀了灭口,对否?”

张屏回望着他,一脸肯定:“嗯。”

刘知荟眯起眼:“你推断出这些,定然自认聪明极了。邓绪亦在宜平,大约是转悠时被你无意碰见,你迫不及待将猜测说与邓绪,正有助邓绪所查之事,好大一桩功劳,邓绪就收了你做帮手。对否?”

张屏仍与他对视,不吭声。

刘知荟仰面长笑:“天啊天,吾竟败在这等货色手中,是你要亡我尔!”再瞧着张屏,眼神极尽不屑,“你真有几分狗屎运道,加上邓绪不算完全糊涂,后来误打误撞蒙着。你可知道,其实你的推断,一开始便错了。”

张屏道:“唔?”

邓绪淡淡道:“张屏,休受此贼蛊惑,你是对的,切莫中计动摇。”

刘知荟重重一嗤:“放屁!杀辜清章的,乃辜家庄!”

张屏皱起眉。

刘知荟轻蔑地挑起嘴角:“黄口小儿,涉世未深,偶知星点之皮毛,便想当然尔。只见那辜家庄全村一个不剩,就以为死绝必然无辜。还什么他等自甘隐姓埋名?牵强附会,自以为是!当年被宣氏灭了满门,竟仍忠心耿耿,暗中保其血脉?有这等情操,直该飞升了,岂还在人间?

“易氏当年被灭是因为想做忠臣?更加可笑!掌持朝纲,党羽满朝,此是忠臣行径?昔年,门中着三长老共扶宣氏,易氏却生自立之心,觉得门中行事,不甚符其志。俗世富贵,臣毕竟不如君。明要对宣氏叩拜称主,暗须受门中差遣,意难伸展,便欲清剿门派弑帝得天下,门中察觉其布置,着桓、庆二长老与宣氏共除之,但桓、庆二长老与他共事多年,手下留情,存了漏网之鱼,蛰伏蛮地,潜养数代,选中景图,故技重施。”

邓绪陡然变色而起,重重一击桌案:“大胆,竟直呼太祖皇帝圣讳!”

刘知荟神色自若,挑眉直视邓绪。

侍卫抽出佩刀,邓绪瞥向侧门,沉着脸缓缓坐下:“录下此大逆不道之罪,定刑时一并结算。”

刘知荟闻若未闻,继续道:“本来易氏的算盘是,借着乱世,假景图兵马立朝,除门中,再废景氏自立。但你朝太祖亦非等闲角色,看破其打算,待大局已定,就夺了易氏之权。易氏再次偷鸡不成蚀把米,你朝太祖欲树仁义,唯恐杀功臣落人话柄,就将易氏圈禁。一族之人,禁锢乡野村中,不得出入,不得任意婚配,这么明显的软禁,竟能被你这小儿猜成自愿,想法真是脱俗!”

张屏垂着眼皮,不语。

刘知荟哂笑两声,接着道:“易氏自然不甘,此族之人一贯善隐忍,就假作认命敛息。其实却在你们朝廷的眼皮底下把宣氏遗脉藏在村中,再图打算。历时几代,都没找到机


状态提示:第100节--第1页完,继续看下一页
回到顶部
http://www.520dus.com/txt/xiazai18763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