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读书 > 经典耽美 > 腹黑的入门课程 > 第12节

加贺原衫笑了,摸了摸林景禹的头发,拍着他的肩膀说:「趴好,药还没抹完!」将药膏沾满双手,继续温柔的涂抹起来。

林景禹,真是个可怕的人!即使知道他是在安抚自己,嘴巴里没一句真话,但有一瞬间,加贺原衫几乎相信了。相信林景禹心中坦荡,毫无芥蒂,相信他和他能做朋友!

不过,即使不信,也不妨碍他对林景禹慢慢拾回了最初的那种欣赏。

两人沿着新干线一路游玩,刻意避开了大城市,专往风景如画的小村庄跑。但这些地方美虽美,住宿条件却不太好,只有小旅店。幸好不是旅游旺季,房间还是够的,加贺原衫不觉得自己有接受林景禹到能和他睡一间房的地步。

是的,接受!

这段时间的朝夕相处,让加贺原衫对林景禹的接受度大大提高,有些计划也在悄悄的做着改变。也许,他不用除掉他,留下他一条命,对自己更有价值。

这天来到的村子有一片又一片的木莲,硕大的花瓣有些像荷花,但比荷花来得有朝气很多。村子比较偏僻,又没什么知名的风景名胜,很少有外人来,连个像样的旅馆也没有。

村里人倒还好说话,反正年轻人都不在,空房也多,可以借民宅给他们住,住宿费看着给就行。比起破败的旅馆,民宅还有些样子,于是两人住进了一间土木结构的小房子,简单收拾了下,就跑出去看花海。

林景禹举着相机,对着木莲花田取景,一只小黑狗摇着尾巴跑过,脑袋上不知被哪家孩子戴了朵花,他索性追了进去,拍个不停。

加贺原衫跟进木莲花田,浓郁的香味让人有一种喝了美酒的晕眩感。摘下一片花瓣,凑到鼻尖闻了闻,眼前突然闪过一道白光。

「喀嚓!喀嚓!」林景禹拿着相机,连拍子几张。

加贺原衫不禁有些尴尬,拍掉手上的花瓣,瞪着眼睛问:「你被小汤玛斯传染了?看什么都拍?」

「因为怕忘记,所以要拍下来这美好的瞬间!」说着,林景禹弯腰捡起加贺丢掉的花瓣,也凑到鼻尖闻了闻,然后夹进记事本里。

加贺的眉毛拧了起来:「美好的瞬间……我和戴花的小狗一样都是美好的瞬间?」

「对,戴花的小狗、授粉的蝴蝶、飞过天空的大雁……还有你,都是美好的、值得永远珍藏的瞬间。」

「你就不能拿我和人比较——」

「你是与众不同的。」林景禹靠近,轻啄了下加贺原衫的鼻尖,「没人能和你比较!」

加贺原衫捂着鼻子,眼睛微眯起来。他越来越怀疑,林景禹根本是个情场老手,甜言蜜语说起来脸不红气不喘,肉麻的举动对谁都能做得自然而然。可偏偏亲昵过后,他又是那样的冷静自若,自己要是发脾气,反而好像是将他的话当真了一般。

村子是块湿地,被小溪环绕着,汛期溪水很充沛,在午后的阳光照射下,水气浓重的溪面形成了一道彩虹。

林景禹挽起裤脚,踩着石头来到小溪中间,用手碰触虹桥,转头招呼加贺原衫也来摸摸。

加贺摇摇头,眯着眼睛沐浴阳光,闻着花香,欣赏美景。彩虹很美没错,但不能收入囊中,便没有必要冒着沾湿裤脚的风险去触摸,更何况是没有手感的光学原理。

「老板,你看溪里还有鱼——」

林景禹还没说完,一条肥鱼跃起,然后一头撞在林景禹脚下的石墩上晕了过去。林景禹捡起鲜鱼,几个大步回到河滩,兴奋的甩着鱼尾巴。

「哈哈,这就叫自投罗网,今晚的晚饭有着落了!」

回到村子已径是傍晚,两人都饥肠辘辘,一打听这里唯一一间餐馆的老板一家去参加婚礼了,明天才能回来,他们今晚只能自己做饭。借房子给他们的人送了些米和青菜,和鱼一起摆放在灶台上。

加贺原衫审视的看着这些简陋的东西,最后妥协般的对林景禹说:「好吧,你去烧饭吧!」

「我?」正在拍打被子的林景禹一怔。

「是啊,你!」

「可是我不会!」

「你——」加贺原衫差点脱口而出「你不是无所不能的吗?」

两人眼观眼鼻对鼻的对峙了一会儿,最终一起向厨房走去。

厨房还算干净,没有天然气,底下一个空空的大炉灶,是要烧柴的,幸好旁边就堆着一把干柴。

林景禹蹲下升火,他只知道把干柴点着放进炉灶里,却不知要如何吹风如何添柴,于是搞得浓烟滚滚,咳嗽个不停,一张俊脸也被熏得黑漆漆的。

加贺原衫连忙退出厨房,看了看自己的手,指甲缝里都是污垢,于是走到井边,将小木桶放下去打水,可是不知道是不是太久没用,绳子居然腐化了,打第三桶的时候,就断裂了。

两桶水,只够装满一个小铁锅,或是用来煮饭、或是用来洗鱼,但加贺更倾向于拿这个来洗脸。

这时厨房里传来林景禹的呼喊,他抱着一个密封的坛子,脸上洋溢着兴奋的笑容:「看,我找到了好东西!」

「这……是米酒?能喝吗?」

揭开封胚,清香的味道扑鼻而来。真是不错的酒,立刻勾起了加贺肚子里的酒虫,当下决定用这一小锅水洗鱼做下酒菜!

加贺拎起鱼正要处理,这鱼竟然醒了,甩着有力的尾巴搧了他一个耳光,加贺愤怒的将鱼摔在砧板上,林景禹赶忙抡起菜刀狠狠的拍了一下,鱼当场晕死过去。

「接下来……怎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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