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读书 > 重生耽美 > 上元初遇误终身 > 第10节

那年钺合来犯,文赫渊使了个众所周知的反间计,谁知道效果出奇的好,从此一战成名,得了个少年将军的名声。不过成宗顾忌他的年龄,没有给什么封号,只是给他爹提了一个官级。

文留岳本就不喜欢一个风头尽出的所谓嫡子,这一下又要被别人嚼舌根子说靠着自己儿子上位,心里别提有多膈应了,文赫渊的母亲本就不受宠,这下文留岳更厌恶他们,说多了都是不值啊。

李崇涵骑的马是凌亲王在他十二岁生日时送他的,当时还是一个小马驹,如今也称得上是高头大马了,长得特别好看,李崇涵想了许久,憋出了一个形容词,就跟林傲似的。他从前给马取得名字叫做将军,幼时不懂事,觉得挺威武的,那次元宵节之后,他与将军彻夜谈心,给它改了名字,叫做小林。可苦了喂马的人,京城不乏姓林的权贵,一声声喊出来,真是要了他的命。

与文赫渊约在了京郊,小林晃晃悠悠地迈着步子,时而院子里伸出一支树枝挡了李崇涵的头发,他便偏了头,挑的就是些平日里人不多的小路,枝节横生,倒也有几分趣味。

自从长大之后,李崇涵就不再往文赫渊家里跑了,文赫渊还曾气闷地问他为什么,他只一句话就堵上了对方的嘴。

他说“人太多,挤的慌。”

文赫渊当时抽了抽嘴角,后表示十分赞同。文老将军有四个儿子,没有分家,他自己的爹有五个儿子,还不说好多女儿,李崇涵一去,就如同狗见了骨头(咳咳),实在烦人的很。

他能力又不大,不能擅自在其他地方置办宅邸,若不是文老将军对他好,早就闹翻了。

京郊或青湖是两人一贯相约之地,秋日里湖边开了野生的菊花,黄的白的,衬着黄色的草地,别有一番味道。

李崇涵的小林晃悠来时,文赫渊已经等了许久。

“涵儿,许久不见了。长高了很多。”

“你这分明是在讥讽我长得没你高吧?回来做什么,娶亲吗?”

小林独自在树边晒太阳,懒散的很,不理他们。

李崇涵本就是开个玩笑,没想到文赫渊竟然不说话了,莫不是被他给猜对了吧,这么神奇?

“父亲想让我做驸马。”

“什么?”

“他这不是把你往火坑里推吗?”

都城里早就传遍了,皇上的亲妹妹风和公主喜欢的是去年的文科状元,两人早已私定了终身,就等皇上一句话了。

只是这状元身份低微了些,太后对此事不很满意,所以才一直压了下来,没人提,可是,也不能代表着,都没发生过啊。

若真做了驸马,不说风和同不同意,文赫渊也是要受人诟病的吧?

“你都知道吧。”

文赫渊摘了一根草叼在嘴里,鬓边垂下的发丝随风吹起,十七岁的少年郎,傲人风骨自是不必多说,岂可任人拿捏。

“我不会同意的。”

静了许久,文赫渊拍拍手站起来,蹲在或青湖旁逗弄里边的游鱼,声音从风中传来。

他说“我挺羡慕你的。”

文赫渊说完那句话后,就哈哈大笑,李崇涵无言以对。

小林吃草吃的累了,伸着蹄子不耐烦地叫唤,想着在这里也是无聊,李崇涵就提议让文赫渊也去枫婧楼走一遭,世人皆有一番生活情态,如人饮水,冷暖自知,谁又能说谁是错的?

“小姐,莫不是,你还惦念着李公子呢?”

稚嫩的童声传来,带着些隐约的调笑,让那小姐红了脸。

“桃儿莫要胡说八道,李公子的身份,岂是我们能高攀的起的?”

“怎么不能,小姐可是枫婧楼的当家花魁,在这都城里,谁的美貌和才气能比得上小姐你。”

“你啊,就是小孩子脾气,有些话啊,说不得。”

林傲的意识一直处于一种恍惚的状态,在元宵节的晚上,他又重新翻开了那本词集,没有刻意地去找,他只看了一眼,依稀看到一句画楼喧街,然后就什么也不清楚了。

醒来之后,就听到了这两个人的对话,看样子,他这是到了一处好地方了。

李崇涵生平上有记载,他十五岁少年时期,常喜流连于烟花柳巷,甚得女子欢心,后来被贬之时,都城中的姑娘十里相送,是历史上有名的事迹。

哎,又晃!林傲简直要怀疑自己是不是脑子出了问题,才要来受罪,什么事情都还没弄清楚,就贸贸然这样做,现实中若真出了事情,连给他收尸的人都没有。

“小姐,这个簪子真漂亮,我看啊,楼公子对小姐你也是一片真心哪。”

“你这丫头,小小年纪就一会儿楼公子一会儿李公子的,不怕闪了舌头。”

林傲感觉到自己被一只手拿起来带到了那位花魁的头上,还被细细正了正位置,简直就想说我整个人都斯巴达了。

别玩儿我好吗,上次好歹是李崇涵手里的一个酒杯,还能被看得到,这次是变成簪子戴头上,没人理,难道他就做个一辈子的簪子了?想想都……好吧,不敢想。

林傲还在这里纠结着,花魁之婧就站起身来,往外边儿走,从林傲这个角度只能依稀看到身后跟着的十岁大的小丫头,别的什么都看不到了,除却刚开始的愤懑,林傲开始思考现在的处境。

京城中楼公子李公子之类虽多,可是能让花魁喜欢的,必然就是李崇涵无疑,那楼公子,也就是楼祁巳了,如今花魁带上了楼公子送的玉簪见人,自然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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