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读书 > 经典耽美 > 迷境[强强] > 第45节

“我们去那里走走?山地越野是我的拿手科目,我就是山林里长大的。”

我拿起一套西装正准备穿上,范正明说在山林里穿我这些牌子的西装,完全就是暴遣天物。我没管它,报废了就报废,那又怎样,后来他说,很不伦不类,在山区里就像个土鳖。然后我果断地脱下西装,打开柜子挑了套陆军常服穿着。扣子一路上扣,在到风纪扣的时候,我松了松领子,没扣。

范正明眼睛睁大后,又恢复原来的样子,为我开门带路。

日落西山,天边红云炙热如火,光线充足。

范正明在车上整理背包物什,强光电筒,枪械,七七八八带得也挺多的。差不多弄完了,范正明驱车一路颠簸,向西南方向开去。

在接近山地林区的时候,几声枪响划破天际,百鸟飞离。

我回头看向侧边。

范正明说,“可能在试枪。”

“不是有专门的训练场?”

“郑少你这就不懂了,室内训练算什么?真正的训练场是实践。老板成天走动南闯西北的,跟着他的保镖全都是真刀真枪从战场上走回来的,而不是什么保安公司在和平地区培训出来玩玩枪的。”

我没说话,看着眼前的林地,全是一些我不知道的树种,生长在城市,自然界于我而言,陌生又神秘。

“当时我们去m国的时候,在宫殿里ifeanyi举枪对着老板的头,你知道吗,只要两秒,老板就可以夺枪,瞬间枪杀。”

“那我们也可以变成马蜂窝了。”我随意地回一句。

范正明哈哈大笑,他说,“郑少,你还不懂什么叫做,中国的特种部队。”

作者有话要说:

☆、【三十五】

第三十五章

皮鞋踏上干硬的土壤,未到雨季,泥地坚硬,至少不用担心塌陷,泥石流。

干冷的风吹过面颊,刮得我的皮肤稍疼,我转过头,看向范正明。

范正明的皮肤粗糙黝黑,典型的上过战场下过地狱的军人的面孔,他呼吸了他的主场的气息,嘴边勾起了深深的笑意。很快,他起步枪,将枪带挂在脖子上,右手扶枪框,得意说了一句,“郑少想要什么,猎给你。”

我眼皮一跳,不是说只散步吗?

“等等,不是只散步?”

“食堂的菜你吃不惯,我给你猎点野味。”

“……”换我无语了。

我环视一圈硕大没有边际的山林,亚热带气候,植被以阔叶落叶为主,深冬已过,即将踏入初春,环境到没有想象中的萧瑟,苍凉。

我跟在范正明身后,他步伐沉稳,随时观看四周,估计在想要不要做点陷阱。

我则逍遥自在,全当在过实践生活。

范正明在前方走了两步,突然停下,我差点撞上他。范正明说,“郑少,你走路的声音太大了。”

我从小接受礼仪训练,也兼职过t台模特,走路发出声响的人,在我的印象中,是典型不懂礼貌的人。我很自信,走路出声,绝对不会发生在我的身上。

我一挑眉,“你说什么。”

“我说,你走路的声音太大了,猎物被你吓跑了。”

我不自觉笑了一下。

他看我一笑,不乐意了,“用心听,在山林里,你的呼吸声也很大。”

我笑意加深,呼吸流畅,匀称,在礼仪里,也是我骄傲的。我狠狠踢了一脚范正明的腿,“我原谅你的无能了。”

范正明被踢,也不敢叫出声,他说,“要不,您到那边坐一会儿?我猎到了好东西就来找郑少。”

“行,我等着。”我爽快答应了,因为我累了。

我看了眼范正明指的地方,向那边走去。

范正明拉了我一下,“郑少,别乱跑,这里虽然是老板的地方,还没到晚上,没有动物出没捕食,但还是小心点。”顿了顿,“我就不远处,有事叫我就行。”

说罢,他丢了把野战刀给我。

我试了试这深黑色玩意儿的重量,嗯了声。然后向着他所指的小河边走去。

这是一个空旷地带,林区内还有不少监视器,如果有危险,能够第一时间被察觉,怪不得范正明能放心去狩猎。

横断山脉纵深分布,跨越面积大,生物种类繁多。范正明的身手确实不错,也经常在我面前说他当年的英雄世纪,他会猎到什么,我也挺好奇的。

小河边有张椅子,椅子旁有个木桶。不难猜测,之前应该有个人在这里钓鱼。我走近看了看附近,坐到椅子上休息片刻。

天边的火烧云,比在北方的重工业城市醉人,色泽明黄,偶尔有淡淡的红色萦绕,就像神迹一样,在与郑秦分离的那段时间,我期望神迹能降临在我身上。

我拿出野战刀,拇指抚过刀身上刻着沈氏集团兵工厂的字样,上天终不负我,沈瀚天,他就是我的奇迹,一个不可思议的奇迹。

我闷着嗓子笑了一下,随后叹了口气,天长地久的爱情,这是能够执掌世界的人不需要的,我相信这也是沈瀚天不需要的。上天仁慈,他给我了快乐,我不贪心,也不会祈求上帝,给我一段圆满的爱情,陪我至死。

有人说,一个人的时候,总会胡思乱想,我想的这些,不知道让沈瀚天知道了,他会怎样想?

我躬下身打算捡起一块小石子,在指尖触碰到石子一瞬间,阴寒冰凉的气息缠绕周身,我感觉此刻就像是被猎人锁定的猎物,是杀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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