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读书 > 经典耽美 > 男怕入错行 > 第14节

叶若看着脸红透了的孙二纳闷,她走路还能受伤?提醒就提醒吧,脸红什么啊?

尽管疑惑但她还是友善地笑笑:“谢谢,我知道了。”

孙二看着叶若明媚的笑容,当场石化了。

叶若她笑了……还跟自己说谢谢了……

神啊,你果然还没有完全抛弃我……

郑云杰和顾明奚在一旁看着他们。

顾明奚一边往外走一边小声道:“孙二这小子没救了,竟然喜欢上叶若这种女人!”

郑云杰点点头赞同,“你可以拍一下他现在的表情,很适合发到网上做‘花痴’的qq表情。”跟上去前他还顺手抓了一大把瓜子儿,不拿白不拿。(……)

第二天秦歌只上了半天的班就和高洪请了假,去和自己负责的作家“联络感情”。

站在摇晃的地铁上,他心里满是忐忑和激动。在他心里作家一直都是神秘的职业,似乎只能从白纸黑字中捕捉出他们的一丝一毫。

昨天他听了有经验的同事的话,要当责编最好先了解作家的习惯,当然也要读过所有他们所有的作品。

于是秦歌回家除了工作外还孜孜不倦地读书,当初在大学泡图书馆的精神又一次得以发挥,一晚上的时间他几乎读完了所有这位作家长长短短的文章。

“沈从文……”

他喃喃地念叨着这个名字,通过昨夜的读书,他从文字间可以看出沈从文的文字功底很强。短短的词句间蕴含的感情强烈又不突兀,对于剧情的把握始终恰到好处,是不可多得的好作家,在连载杂志上人气很高。

只不过,这位作家写的是……爱情。

秦歌脑海中的爱情和少女痴痴爱着的青春没啥区别,所以一直以来他对这方面的书籍一直没有涉及。

但昨天他看了沈从文的书倒有一种别样的感觉。

不论故事背景,文中的语言总是幽默风趣的,人物性格强烈鲜明,那些敢爱敢恨的人就像是活的一样印刻在他的心里。她所描写的爱情都十分美好,但又异常真实,不会给人带来假象般的虚幻感。

最重要的是数篇文章看下来,他却一点儿没有重复的疲惫感,每篇中都带给了他新意,这实在难能可贵。

听闻同事说这位作家好像还很年轻,秦歌心中更是有了一种敬佩感,心中逐渐勾勒出了一个戴着眼睛,寡言少语的年轻女子的形象,越发得有些期待和紧张。

不一会儿地铁到了站,秦歌出了站很快就找到了地址上的小区。

站在16号楼的楼下,他深吸了一口气。

“叮咚——”

“叮咚——”

秦歌按响了门铃,有些紧张地吞了口唾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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