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读书 > 经典耽美 > 一朝成猫被友戏 > 第13节

花洒终于被重新挂了回去,沈华默默走到一边抖毛,免得被抖出来的水搞湿谭景和。没想到谭景和无缘无故又跟过来了,沈华心不在焉地再次走开,心说谭景和是专门来被淋的吗?

然后他被覆上了一条毛巾。

接下来沈华魂不守舍地被抱回客厅,没等谭景和带就自行到沙发上一块专门铺出来的布上窝着,一动不动地低着头沉思。

他想,我是不是喜欢谭景和?

没等沈华思考出个所以然,骤然出现的呼呼声打乱了他的思绪。先前的寂静使得这声音宛如炸雷,又极近,还有阴风吹拂,把沈华吓得不轻。

不过很快幽幽的阴风转成了煦煦的暖风,沈华无精打采地看了眼电吹风,感觉真是没脸做猫了。

不知道是怕他跑还是怎样,沈华被搬运到了谭景和腿上,谭景和在暖风中不紧不慢地梳理他东一撮西一撮的毛。沈华猜测他现在的毛发有可能和皮卡丘尾巴一样都是扭来扭去的,反正沈华是完全不想看。

或许是沈华心里有鬼,他觉得这次谭景和的手在他身上乱摸怪别扭的,让他特别想起来抖抖毛,再用爪子抓一抓谭景和摸过的地方。

有点痒。

他脑子里乱七八糟地走了一遭,后面奇异地平静下来。沈华冷静地想,我确实是喜欢谭景和。

这句话颠来倒去在他心里反复蹦跶,沈华从中尝到了几许隐秘的、奔涌的快乐。可没等他细细去分辨品味这一点快乐,一股更大的属于理智的无奈浩浩荡荡地卷过快乐,漫过了他。

他喜欢谭景和没错,不会因性别乃至物种动摇。

可这是他单方面的喜欢,无关他人,所以他有恃无恐、任性妄为。

沈华不会走出那步。

如果他现在还是人,沈华知道自己一定会义无反顾地去追谭景和,但他现在不是。

一只猫……大概十几年寿命吧。难道他要诱哄谭景和和他在一起,抛开所有应有的分担与亲密,再在耗尽谭景和风华正茂的岁月后不负责任地离开吗?

他清楚谭景和的为人,知道即使如此谭景和也不会变心、不会埋怨,因此沈华不敢去试。

就让我继续静静地喜欢你吧。

肆无忌惮地。

作者有话要说:

有二更,前面还有一章。

第10章 第十章

现在沈华没事就喜欢跑谭景和腿上坐着,偷偷摸摸地占便宜。然而谭景和一摸沈华就做贼心虚地一震,如临大敌地僵着身子,一边恨不得马上跑开免受撩拨,一边又舍不得。

沈华舍得被顺毛的精神满足,却舍不得谭景和的触碰。他依恋谭景和的手在自己身上游走的温暖,全身的感受器宛如被吸引一样集体搬迁到谭景和的手下,触感在一片寂静中无限放大。

每当这时谭景和就非常纳闷,怎么越顺毛越紧张了呢?

但是谭景和一想收手沈华又会抬起头静静和他对视,尾巴尖讨好地微微摇晃。如果谭景和仍然无动于衷地停下动作,沈华就索性抬爪抱住谭景和的小臂,虚虚地喵几声撒娇。

然后就不需要沈华再做下一步动作了。

沈华借身份之便,每天都暗搓搓吃豆腐,心路从别扭飞速转换成荡漾。漆黑的夜晚用来思考人生太浪费了,他就蹑手蹑脚地走进卧室蹲在床沿盯着谭景和。

有时候是靠夜视能力描摹谭景和的五官容颜,有时候只是单纯地把视线落在他身上,发呆。

就算发呆也心安。

如果沈华孑然一身地在空荡荡的客厅,他会不由自主地回溯记忆,然后为自己迫不得已无法宣之于口的感情而难过。

但是只要谭景和在沈华身边,这些无奈的、负面的情绪就奇迹般地无影无踪了。他心里如同退潮后的沙滩一样广阔而宁静,泛着微微的湿润。

这样平静的日子从秋走到冬,变故出现了。

谭景和要出差两周,现在沈华正用着人的身份抗议把猫送到别处寄养的提议。

他熟悉这屋子快熟悉成第二个家了,而且沈华至交好友就谭景和一个,其他的都是泛泛之交,要与别的人共处一室令他抗拒。

沈华绞尽脑汁才提出可以使用自动喂食器,让别人隔两天来照看一下就好。

以沈华对饲养猫的了解,能想出这个主意真是煞费苦心。

谭景和考虑了一下,还是尊重了沈华这个正主的意见和诸如“猫怕生”这种完全鬼扯的理由。

当时谭景和去的时候,沈华可一点也不怕生。

沈华为解决了这个提议松了好大口气,潜意识自作主张地把留在家等同于熟悉,熟悉再偷换概念地变成了和谭景和在时没两样。

这大错特错了。

沈华蹲在落地玻璃窗角,窗只为了通气留了一道不大的缝,有时风会呜呜地卷进来,吹得窗帘扬起。

但吹不到沈华,高度不够。岭南地区没有飞雪,今天的太阳虚弱地被云遮了大半,没有和煦的阳光洒进来,室内除了湿冷,就只有空无一物的光明。

沈华就等着看楼下偶尔路过的行人和即使在冬天也依旧傻乐的小孩。他想象每个行人行色匆匆背后的心事重重,脑补出一场又一场的大戏,活像每个人不是安全局埋在大众里的眼线,就是身怀绝技但背负艰辛过往的隐士。

说不定在寒风中仍然被尽职尽责的主人溜出来的那条撒欢的狗就是某个声名显赫的大人物呢?

至于傻乐的小孩……他们自带笑点,沈华总是在吵吵嚷嚷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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