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读书 > 经典耽美 > 那该死的爱 > 第11节

他半闭了眼,游魂一样走进我房间放我在床上,关上门前,黑暗里他回过头:“不管幸与不幸,这都是我们要的。”

药物很快起了作用,沉入黑洞,有条苏醒的毒蛇在我心底游窜,是啊,幸与不幸,都是我们要的。

我开门要倒车上班,外面停住的车里走下来一个人,我咬牙冷笑,开了门,淡然站立,看着他走过来,竟还是前晚那身衣服,青茬在嘴边生长,血红的眼睛,从未见过的落魄。

吴起然告诉我,他一直都在外面。这真好,他愧疚是吗?

“还好吗?”声音沙哑。

我静静看着他,悲哀地笑:“叫我怎么原谅你?”

他掐住我的手:“就一次,就再给一次机会。”

一个指头一个指头掰开他的手,摇着头:“怎么给?”再你那样侮辱我之后,怎么给?

“我知道,”他闭了眼再睁开:“我妈撒了谎,可是,她是我妈,我怎么怪她?她拼了命生我下来,我最怕她的心脏出毛病,你却……”他颤了音,停了一下恢复正常:“我昏了头,他们全都算计我,连我妈都掺了一脚,我看不明白,犯了错,我承认。”他静静深沉地看着我:“可我不会再犯。”

是啊,你妈都骗你,你怎么看得清?你妈心脏不好是我最惹不得的禁忌?可我的心脏都给你妈弄坏了,不,弄坏的可不止心脏,所以一切都是我倒了血霉了?

李越天,我都打算原谅你们了……可你要再纠缠,何苦?这不是自动送上门让我索你们李家欠我的债吗?

看了表,时间快到了,早上有个会,一定要参加:“我赶去上班,再说吧。”我无可无不可的说。

“我送你。”他拉了我的手,坚定地要我上他的车,把我塞了进去。

可笑,把我当以前那样哄?

“吃饭了吗?”修长的手指利落地转着方向盘,问我。

“吃了,起然做的。”我淡淡的回答。

他沉默,停下车子在车道旁边:“让他离开。”

狂傲的人,竟然连说让我和他分手都不愿?那样笃定我还爱他吗?看来以前我爱他至深的事情竟然从不曾在他心里褪去,我总是为他退步,更改我的原则,所以拿定了我会原谅他才这样胡作非为?真是……让我说他错得离谱的机会都不给,教我找什么理由放过他?

“不,他爱我。”我拒绝。

“我也爱你,比谁都爱。”他说着。

我沉默,淡淡开口说:“我上班要迟到了。”

车子继续跑动,一路都默然,下车时他握住我的手腕,沉声说:“给我次机会。”

我还是摇头:“不。”吊着你,我要一刀一刀刺伤你,速度没那么快,但我愿意等。

快走到地下室电梯门口,他在背后说:“前晚,对不起。”

我僵了身体,停住按电梯的手,故意的。

他在说:“我只要把你抱在我怀里,让我知道你还是我的。”

我没有回头,手却放下。

他说:“我嫉妒。”

不能回头,头抵住电梯门,痛苦兼煎熬。

“对不起,我爱你。”车子微微启动,向外开去,那句“我爱你”还在空中飘动,带着那人的势在必得的气息。

我抬起头,笑着按电梯,看着红灯一个一个的亮起,在十四楼停下,电梯门打开,詹姆斯李和成念恩在门口商量着什么,两个人间短短的距离却自成一体,毫无间隙。

我妈说,他们是她见过的最好的伴侣,十年如一日,相互扶持,不离不弃。

多年前,这样的关系是我多想要的?真遗憾,我跟李越天落到今天这地步,是想也没想过的,相信世界末日也不会相信会有时至今日的境地……

成念恩撇头间看见了我,微笑:“少东来了……”

詹姆斯李点头打招呼,平静的脸上波澜不兴。

我一片平静,阳光射进来,万里无云,这十四楼的高度里,我还有事业。

第十三章

小时候我挺喜欢一狗,餐桌上了有骨头,排骨之类的全给它,替它洗澡,共睡一个床,屎湿了床单也不气恼,怎么看都觉得可爱。

我姥爷皱着眉说,没你这样宠的,会无法无天。但因我好不容易这么喜欢一个东西,也就容忍着我养着。

后来我拿骨头逗它玩,这小祖宗果真以为爬上我头来了,咬了我一口,我被带去医院打针,临走还是要姥爷留着它,我喜欢它,犯次错误无所谓。

回来照样宠着它,姥爷在旁喝着茶,带着老花眼镜看了我们玩闹半晌,对我说:“它只是畜牲。”

我看着姥爷,摸着怀里的小狗,它对我而言,不是畜牲,它是我的玩伴,或者伙伴。

姥爷真真正正皱起眉,斥道:“没出息的家伙,就算是人也是不知好歹的多,何况是畜牲,敢咬你一次就有第二次,犯得着吗你。”

我抱着小狗走了开,不信,我拿真心对它,全心全意为它好,不至于落得第二次的下场。

没多久,这平时通灵的小东西第二次因为骨头咬了我,我叫一个熟悉的屠夫捉了它走,对姥爷说:“死了也好,怎么养都养不熟。”有点伤心,有些难过,更多的是无可奈何,世事并不是你想怎样就怎样的。

我这人从小就不招人疼,爸妈从小不在身边,爷奶去世早,姥爷也是冷冷淡淡的人,拿一忱子热心给有忠诚美名的狗类反被反噬一口,无奈之余只好嘻笑度日,日子久了觉得无牵无挂的也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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