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读书 > 古代耽美 > 跳梁小丑混世记 > 第77节
的瘦弱矿奴,最后把已经化作红骨的右手伸到了自己面前。

红骨?传山皱皱眉头。不会是灯光的缘故吧?

凑近了仔细看,这才发现并不是他的骨头变成了红色,而是他的骨头表层里长出了一层暗红色的血脉和筋络。

为什么他会认为这层暗红色的密密麻麻的线一样的东西会是血脉和筋络?传山不解,他好像在看到自己的手骨的第一眼,脑中就产生了这么一个概念。就好像他的手原本就应该这样。

动动爪子……不,手指,没有皮肉包裹的白骨竟然没有断裂开,就像原来一样灵动。

再低头看看自己身体露出的其他部分,有的地方还有皮肉包裹,有的地方已经露出骨头。而这些露出的骨头和他的手骨一样,一层密密麻麻暗红色的血脉和筋络密布其上。以为已经腐烂掉的五脏六腑好端端地待在胸腹中,在肋骨下被一层奇异的黑红色薄膜包裹着。至于完好的皮肤上则冒出了一些黑色的纹路。

完好?传山又愣了一下。如果他的记忆没出错,在被活埋之前,他的身体就已经腐烂得见不得人,身上的皮肤更是烂得随时随地都会掉下来。

按理说被埋在土里这么长时间,他身上的皮肉就算不烂光,也应该烂得差不多,为什么现在看来反而长好了?如果把那些黑色纹路忽略不计,他这新长出来的皮肤似乎还挺细腻?

传山忍不住用完好的左手摸了摸自己的左胸。动作看起来有点猥琐,还好观众只有一名,且低着头不敢看他。

突地,传山又把手摸到了自己脸上……

手下的感觉告诉他,如果他把脸上的泥土和煤渣擦掉的话,其手感大概比他妹还好。

这算是修魔后带来的好处?还是骷髅果正在和他融合的效果?

传山不晓得该笑还是该哭,如果可以选择,他万分愿意回到原来的身体即可,而不是现在这么一副非人非魔的样子。

在经过初期的讶然后,和骷髅果正在一点点融合的传山已经明白了他的身体会变成这么一副半骷髅的模样,确实和他曾经被迫服食的这颗魔界至宝有关。

骷髅果乃天生魔物,如今和他结合,如果他是魔物,其融合速度和效果将会非常惊人。

可就因为传山不是魔物,而是一个货真价实普普通通的人类,且修魔不久,骷髅果的功效再厉害,也不可能一下就把他的身体改造成魔体,只能循序渐进、慢慢地来。所以便落得如今这副一半骷髅一半人的骇人模样。


状态提示:第77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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