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读书 > 经典耽美 > 承上启下的男人 > 第254节

“把被子给他拉好,我们睡吧。”说完男人伸出一只手横过迟岚紧绷的小腹。

“操,自己动手丰衣足食。”全释碎嘴了一句,愣是把盖在男人肩头的被子掀翻过去,扯起自己这面的为自己和迟岚盖上,之后也伸手横过迟岚的小腹不在动。

很快,卧房内除了床头的一盏小灯还亮着外,其他方位的小灯全部灭掉,黑暗中,迟岚只觉得自己的心脏加速跳动着。

他忆起了前夜的疯狂,他一直都在上面,是的,他被这俩个该死的男人玩虐着,始终都在上位。

身体被男人们翻来覆去的享用着,也不管他到底还有没有体力去迎合他们,他们始终掠夺着他,从浴池里做到大厅的钢琴上,又从钢琴倒进天鹅绒的沙发中,之后又滚进了卧房的地面,还有窗台、阳台,空中花园,许多许多的地方都沾染了他们的气味,留下了他们的痕迹。

闭着眼,无法平息剧烈的心跳,这一场荒诞的xìng_ài盛宴他是参与者,身在其中,他已经很清楚的看清了事实,全霭对全释的是爱,带着ròu_yù的爱,而全释对男人的则是从小到大的一种习惯性的依赖,一种不设防,只要有男人在他什么都不用去想,因为男人会替他走的很好。

所以全释崇拜他这个将他呵护到无微不至的大哥,哪怕是xìng_ài这种事,全释也不会觉得有什么不对,或许,男人在全释很小的时候,在全释成长的阶段就已经给他灌输了某种悖情的思想,所以才导致全释如今玩世不恭的性格的养成。

很简单,就好比新生的婴儿你把他放在美国,那么他从小受到的便是美国的思想教育和文化,他会说的自然是英语。

那么,如果你将这个婴儿放在中国,那么他对事物的认知便是属于我们华人所有的思绪阶级,会说的也是中国话。

说一千道一万,一个人,你从小给他扔在什么环境中,往什么方向去培养他,他长大了就会是怎样的人。

心还在剧烈的跳动着,迟岚想到了李连杰主演过的一部动作大片《狼犬丹尼》,这部电影便是对他们兄弟间微妙关系的最好诠释。

剧中的李连杰从小被一黑帮老大收养,那黑帮老大把李连杰从小当狗养,什么人伦道德都不教他,专门教他如何杀人,所以李连杰养成了一种心理暗示。

当他的主人摘下他的项圈时他就会杀人,当他的主人给他戴上项圈的时候,他就会像狗一样乖乖的蹲在主人的脚下,完全过着狗一样的生活。

而他对自己的认知就是一条忠犬,不知道吃饭要用碗筷,不知道出门要穿衣服,不知道过马路要遵守交通规则,不知道买东西要付钱,不知道随地大小便是不对的,因为从小就没人灌诉他这些东西。

卷2 第165章这个夜晚

所以,全释也许不是不知道全霭爱他,只是他觉得全霭爱他是对的,是应该的,没有什么不正常的,他从小所受到的灌诉让他根本无法区分亲情与爱情的不同,他当他对男人的是亲情,然而,那已经远远超出了亲情的范围。

呵呵,迟岚在心中悲凉的笑着,果然,人都是当局者迷的,无论那人到底有多么的精明。

全霭!全释,我迟岚不是可以任由你们随意捏扁揉圆的软面,如果你们还敢来招惹我、利用我,那么你们就要为你们对我的所作所为付出代价,大不了大家都吃不了兜着走,妈的。

黑暗中,迟岚愤恨的咬紧牙根,忍着胸腔中猛烈燃起的那把火,等待着黎明的到来,他要离开这里,离开这对兄弟的视线范围内,一刻也不想要做供他们戏耍的跳梁小丑。

不能动也不敢动,迟岚僵硬着身体,控制着自己的呼吸,不愿惊动一人压在他身上一只手的两头狼。

这夜…………将注定难以入眠。

杨七很快将迟暮送到了江边夜市中,知道了杨七不是怪叔叔的迟暮对老男人异常的热切,跳下车后刻意敲开车玻璃冲杨七咧嘴傻笑:“谢谢你哦大叔,路上小心,拜拜哦。”杨七僵硬的扯扯嘴角后露出一个笑比哭还难看的笑脸来,随即在迟暮热情的注视下一脚油门飞出江边停车道。

迟暮急忙用手遮着头,转身朝着已经不是很拥挤的夜市中那毅的摊位跑去,夜雨淅淅沥沥的下着,不是很大却也不是很小,站久了依旧会被雨水打湿。

跑进夜市区就好了,因为上面有顶棚所以不会挨浇,但因为年久失修,还是隔空会有雨水自顶棚的破洞中落下来。

许是下雨的缘故,夜市里的客人很少,就连卖家也不多了,不过离着老远,迟暮就看见了孤零零一个人站在摊位前的那毅,他的周围基本已经没有什么商家小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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