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玉楠看着下面将士,其中有他卫家的族叔族兄,他虽弃武从文,但一腔热血却不会因为文武之分而冷却。
“我想起了已致仕在家的祖父常唱的一首诗。”卫玉楠道。
“哦?什么诗?”赵信问道。
卫玉楠放下酒杯,手指点着桌面,打着拍子,轻声唱到:“岂曰无衣?与子同袍。王于兴师,修我戈矛。与子同仇!”
卫玉楠唱完一句之后,余柏林、赵信和陈磊纷纷从第二句开始,加入进来,一起唱和道:“岂曰无衣?与子同泽。王于兴师,修我矛戟。与子偕作!”
四人的声音加在一起,即使并未故意高声歌唱,也足以让楼上楼下的人听到。
在第三句的时候,已经有不同声音加入进来:“岂曰无衣?与子同裳。王于兴师,修我甲兵。与子偕行!”
渐渐,歌声越来越大,唱和的人越来越多。楼外的百姓,或许并不知道这首《诗经》中的《秦风·无衣》,但歌中的感情却是能体会到的。而且诗句并不生僻,多听几遍,就能听明白唱的什么。
或许是歌声太激昂,也或许是百姓们需要用什么来表达心中的敬仰和激动之情——在文宗继位的十几年中,晖朝从无人敢犯边,到了每年必有战事。从常胜不败,到维持和平都渐渐艰难。
因□□定都北边,京中百姓们并不像那些曾经定都在南边的百姓们一样,对边疆战事漠不关心。
若边疆攻破,很快敌寇的铁骑就会兵临京城城下。
百姓们听着惨烈的边疆战事,心中惶恐愤怒,可想而知。
如今,他们终于迎来了难得的大胜。
岂曰无衣?与子同袍。王于兴师,修我戈矛。与子同仇!
岂曰无衣?与子同泽。王于兴师,修我矛戟。与子偕作!
岂曰无衣?与子同裳。王于兴师,修我甲兵。与子偕行!
百姓们仰首高唱着。他们的音调并不标准,他们的唱腔并不华丽,但所有人的声音集聚在一起之时,声浪阵阵,冲击着人们的心灵。
骑着马的大臣们和步行的士兵们频频往两边望着,一些将士们的眼圈渐渐红了。
他们的胸挺的更直。
终于,终于能用一场大胜,来面对晖朝的百姓,来祭奠战死的同袍。
余柏林等人未曾想到,他们四人的歌声,居然会带动这么多百姓的情绪。
余柏林低头看着街上人头攒动,心中不由升起一股豪情,他将杯中淡酒一饮而尽,道:“若我能入仕,必不让朝中蠹虫再危害边疆将士。”
“好!”卫玉楠给余柏林将酒杯重新添满后,击掌笑道,“我弃武从文,就是为了能站在文臣中为武官说句公道话。我敬长青一杯。”
“你们两怎么就喝上了。”赵信懒洋洋道,“虽然我诗书传家,但这件事也得算我一份。”
“边疆将士护卫边疆,护卫晖朝百姓。我等入仕,自当为其后盾。”陈磊将酒掺满,双手举起酒杯道,“请!”
“请!”
后史官不止如何得知此次聚会,史书记载,晖朝四位比武将更为坚定的主战派,就是在次结盟。
而在外国史书记载,晖朝臭名昭彰的战争狂人,就是在这次聚会中臭味相投,暗中制定祸害世界的机会。
而对于这四个年轻人而言,不过是定下了一个,护住在边疆流血牺牲的将士们,让他们流血不流泪的誓言罢了。
銮驾中,封庭突然听到马车外阵阵高歌,忍不住掀开布帘,对骑着马护卫在旁的封蔚道:“从何人起?”
说完,封庭自己先笑道:“这么多人,哪能知道从何人起。”
封蔚却摇摇头道:“这我还真知道。我看见长青等人突然高歌,歌声就是从那里开始传开的。就算不是他们,他们也应知道是谁起的头。”
封庭不由乐道:“离这么远你都知道?”
“不远,就临街呢。”封蔚道,“我知道他们坐那里,特意看着他们,谁知道长青居然没注意到我正在看他。我骑着高头大马,这么显眼。”
封庭:“……”小孩子脾气,真亏长青受得了他。
“林在?”大宝小声问道,“在哪?”
“在街边看着呢。”封庭放下布帘,把大宝抱起来,放在膝盖上,“等大宝长大了,可以自己骑马了,就能看到了。”
大宝使劲点点头:“我早点长大,自己骑马!”
“不过等大宝能自己骑马,长青应该能陪着你一起骑马了吧。”封庭笑道,“以长青的才华,几年之内,必成朕股肱之臣。”
“肱股之臣。”大宝继续点头,“林很厉害!和大宝一起骑马!”
封庭看着儿子一脸向往的样子,忍不住在儿子软乎乎的脸蛋上捏了捏。枯瘦如柴懦弱寡言的儿子,被余柏林养的白白胖胖进退有度,封庭不由对余柏林更添几分好感。
待这次事了,再带琪芳出去逛逛,跟余柏林好好聊聊。
嗯,主要聊聊那越来越不让自己省心的弟弟。
封庭很纳闷。为什么儿子越来越乖,弟弟越来越熊了。明明弟弟才让他倾注了更多的心血,是他一手带大的。
皇帝陛下坚决不承认,是自己教育问题。
待将士们进宫之后,便是封赏和赐宴。
这些在宫外的余柏林自然不得而见之。他和一干友人酒酣耳热,尽兴回家,趁着几分酒意,将此次所见入画。
一副将士大胜而归入京游街图,在后世炒成了天价但没人能得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