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读书 > 虐心耽美 > 芷案焚香 > 第67节

我定定的看着她喝过的茶,凌夫人诧异的随着我的目光看着茶杯,骤然间脸色煞白,指着我道,“你,你,诺儿,你做了什么?”

“凌夫人,我不贪财,我也不贪凌茗。”

凌夫人捂着喉咙,额上豆大的汗珠一颗颗落了下来。

我苦笑道,“若说贪,我也只是贪情而已,贪你和凌茗对我的感情,当初你收留了我,这些年你对我很好,我很感激你,如果,你没有拿财产和凌茗许诺给我,也许我真的会帮你做任何事。”

我端起她喝剩下的茶,一饮而尽,“这里面什么都没有。”

凌夫人尴尬的脸色一阵红一阵白。

“而且,你也只是一时气罢了,没必要真的下手除掉云巧露,她威胁不到你的,你有凌翊,还有凌茗,她除了凌老爷的宠爱什么都没有。”

同样的话,也不知道她们两个能不能听得进去。

唉。

偷偷走后门离开凌家的时候,我在路口犹豫了很久该往哪边走,好不容易有了十年的安稳日子,现在又要走了,闭着眼睛在原地转了几圈,摸到哪边算哪边吧!

晕乎乎睁开眼睛的时候,凌茗的手扶住了我。

“要逃走?”凌茗忍着笑道,“你这是撞天晕挑路吗?”

我莫名的感到丢脸,敷衍道,“该走了,在你们家蹭吃蹭喝这么多年了。”

凌茗奇怪道,“你什么都没做干嘛要走?”

我想了想,找到一个说得过去的理由,“因为不舒服,被人利用的不舒服。”

“噢,那我跟你一起走吧,我也不舒服,做人做的不舒服,不如做鳖的好。”

我:“……”

好吧,一起走。

【完】

☆、第二十四章

【五十二】《紫美人棺材铺》

唐清树和阿紫那个小狐狸精认识,是在一个暴雨磅礴、电闪雷鸣的夏夜里。

那时,唐清树还是个穷书生,巴巴的扛着仅有的家当和几卷破书不远万里去赶考。

每日里白天行路,夜宿野地,运气好的话,碰到个破庙荒宅啥的,就能有个歇脚地,客店他是绝对住不起的,他那点辛辛苦苦攒下的一点儿银子连一路上的吃食都还勉强,哪还能再花钱住店。

那晚也真是运气好到极点,夕阳才刚刚坠落山谷,浓重压抑的重重黑云还没来得及在天空聚集,唐清树就碰到了一所可以歇脚的破庙,正所谓有钱难买倦时榻,老天待他倒也真不薄。

唐清树前脚一入庙门,后脚屋外就开始暴雨如注,倘若此时他还在路上行走,这一顿好淋,不单单会把他行囊里的那十几个馍馍泡成面糊,就连他也非得给淋出一场大病不可。

夜宿庙门中,对于唐清树来说这已经是很好的待遇了,尽管屋外雷鸣霹雳,他依旧睡得香甜。

不知夜里几时,饥肠辘辘的唐清树正在梦里大快朵颐、胡吃海喝的时候,猛地闻到一股极其浓重的焦糊味,这味道来的凶猛,直冲他脑门,呛得他瞬间便从美梦里跌了出来。

醒来一看,外面电闪雷鸣恍若白昼,咣咣乱响的破庙门边趴着一团黑乎乎的东西,唐清树好奇心大起,跑过揪起那团东西借着电光仔细瞅瞅,还没瞅出个大概来,四只焦黑的狐狸爪子就蹬在了他的脸上。

“看什么看!烧焦了毛的狐狸没见过啊!不长眼的死雷公,差点把我烧熟了!爷爷的,不就是想渡个劫修个仙嘛!不让我渡就算了,还打算吃烤狐狸啊!信不信下次见到你,我把你烤了!”

小狐狸愤怒的挥舞着爪子朝着门外电闪雷鸣的天上叫嚣着。

唐清树:“……”

狐狸的声音尖细清脆,明显是只女狐狸。

一只会说话的狐狸,而且还会骂大街……看样子,已经成精不少年头了。

唐清树衡量了一下自己手无缚鸡之力的实力,然后轻手轻脚的放下了小狐狸,一言不发的回原处睡觉去了。

这就是唐清树和狐狸精阿紫第一次见面的情景。

就在几日前,他还想入非非的憧憬着古人传说中那些书生夜遇美貌狐精自荐枕席的香艳故事。

现在真的遇上了,唐清树真想发自内心的感叹,古人果然都是一群白日做梦的家伙,他们肯定都没有遇到过刚被天打雷劈完,正在骂街的狐狸。

次日清晨,暴雨停歇,朝阳初起之时东方的天空美的不成样子,唯一煞风景的就是秃了毛的小狐狸翘着狐狸小腿蹲坐在窗桓上挡了唐清树的大半视线。

日出很美,但是唐清树没忍心再继续看下去,阿紫灰不溜啾光秃秃的形象实在很吸引视线,无论他怎么努力,都无法成功的把目光从它身上转移到日出上。

小狐狸看完了日出,打着哈欠回头对唐清树说道:“你醒了?我叫阿紫,你怎么称呼?”

“唐清树。”

“哦,好名字,读书人吧,看你这样子是要进京赶考的吧,带我一程怎么样?我也打算去京城逛逛。”

阿紫口上说的客气,只是话音尚未落地,它就已经钻进了唐清树的行囊包袱里去了。

“……好。”

反正也就是一只小狐狸,不足一尺长,身形纤细纤细的,能重到哪里去?不就是背它一程吗,简单!唐清树信心满满的想着。

几日下来,唐清树觉得自己的行囊好像越来越轻了,他思考了一番觉得可能是小狐狸精怕他辛苦,所以施点小法术替他减轻了点负担。


状态提示:第67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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