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读书 > 古代耽美 > 提剑出燕京 > 第162节
经过那日断龙崖下一战,当时赵洛懿是下落不明,理当被人当做已经死了。既然如此,最受拥戴的饕餮最有可能直接接任楼主,怎么竟然还是有许多人站他师父的队?

但显然不是问的时候,李蒙也只好耐着性子。窗外阡陌疾风般朝后掠去,马车驶入山中,在山脚下胡然在外说话,请他们下车。

霍连云笑笑看李蒙,轻拍两下他的脸,“日子过得挺滋润,看你师父把你养得怎么好像脸都圆了。上山路不好走,用师叔背你吗?”

一句话将李蒙的记忆带回了去灵州之前的那个年节,霍连云带他进山去打猎,除去少时和家人一起,那是漂泊在外唯一一次作乐,像个寻常少年那样,衣锦戴裘,跨上马,佩上弓,收获也不错,猎到一头雄鹿。李蒙根本没想到,霍连云看上去跟个纨绔差不多,竟然能与熊搏斗,那头灰熊虽然抓破了霍连云肋下,终究没能逃脱。当天晚上就在山上睡,洞穴在半腰中,霍连云也是这样,说上山的路不好走,用不用背。

李蒙那会儿还很喜欢霍连云,一来霍连云脸皮子嫩,看着就像自己兄长一般亲切,二来一天都在马上,李蒙也很累了。夜里就靠在霍连云身上睡的,霍连云让他给他上药粉,疼得一龇牙,不过语气始终温和,不像十方楼里那些杀手,要么不理人,要么凶巴巴的喜怒无常,在李蒙的印象里,霍连云是最正常,也最接近自己熟识的那些“人”的形象。

那以后李蒙看见霍连云总有点不好意思,他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霍连云生得又很漂亮,不是说女气,而是男人的精致,五官无可挑剔,身材也是该有肉的地方就有肉,不至于像小倌馆里那些,精瘦柔弱。

现在跟了赵洛懿,李蒙才隐隐明白过来,大概他喜欢男人是从霍连云身上意识到男人也有的“美感”,才开始对男人感兴趣。不过好像除了赵洛懿,他也没对别的男人有什么兴趣,至少在孙天阴那里被赵洛懿莫名其妙亲了一口之前,他从来没想过和男人在榻上能做那种夫妻之间的事,更没想过还挺舒服的。

“怎么了?想什么呢?”霍连云出声。

李蒙顿时有点尴尬地搓了搓鼻子,“没有,我自己走罢。”

霍连云也不勉强李蒙,山道上,他一身青袍被山间流动的清风席卷,不在朝中,衣冠也不刻意,只不过一支古朴木簪挽起,大半青丝披洒下来,此刻如云丝丝缕缕被卷带而起,竟隐有点仙风道骨的意思。

胡然跟在后面,车不知道他卸在哪里了。

没走多久,就见一间不大的屋舍,像是猎户在山中临时歇脚那种。

“小蒙儿。”霍连云转过头。

李蒙一时间没反应过来这个小名儿是在叫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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