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读书 > 经典耽美 > 重回九零年代 > 第17节
出来。

有些话用不着她说,让李跃自己去看看最好,她不指望李跃对父母不管不顾,但她希望李跃能站到自己这一边。

第二天,李锐就被父母带着到

了上海,李跃把他照顾的很好,一有空就回家陪他,还会下厨做饭,李锐都有点怀疑,他到底是不是自己的父亲了……

上辈子,父亲一再创业,屡败屡战,舅舅看不过去还劝过母亲离婚,那时候母亲好像也说过父亲刚结婚的时候是很好的,跟她在一起的时候会做家务也会做饭……那时候他觉得是母亲乱说,因为在他的记忆里,父亲从来都不干这些“女人才做的事情”,可现在,他的父亲,跟上辈子后来那个头发半白,神情阴郁,因为过分自卑而变得自大的男人还是很不一样的。

他却不知道,上辈子的这个时候,李跃也还是不错的,可是就算他一开始不在乎妻子比自己强,随着时间的推移,身边人的撺掇,他渐渐地也就变了……

郑笑晴带着李锐去了不少医院,可是一点效果也没有,在她不愿意让儿子进精神病院的情况下,得到的结论也就是让家人多陪陪他。面对这样的结果,她连趁着浦东大开发大赚一笔的心思都歇了不少。

终于,到了8月20号,在她发愁还要不要让儿子的时候,李锐终于开口了:“朱云轩……”

14、卖肉

对于朱云轩来说,李锐的突然出现并没有给他的生活带来什么变化,不过,那天匆匆带饭过来却发现只有儿子一个人在的姜月秀,倒是念叨了几回自己垫付了医药费那个孩子的父母却没留下一句话来的问题。

朱云轩安慰了母亲,却也知道李锐的父母会走的那么快绝对是因为自己,要不是自己每句话都戳到别人心坎里,他们估计也不会那么失礼。

形状像斧头的大刀,把已经杀好的猪分成两半,每一半再分成前腿、肋条、后腿三部分。

朱云轩提着花五分钱打回来的一热水瓶的开水的时候,朱阿大已经在用刀子将前腿上的排骨割下来了。

“爷爷,水打好了!”李锐走了以后,朱云轩很快就说服爷爷让他来镇上帮忙,其实他才六岁,做不了什么事情,可是他爷爷喜欢他,也愿意借着让他帮忙的名头给他点零花钱花花,所以,他就开始了每天早上天还蒙蒙亮的时候就跟着父亲来镇上的生活。

朱阿大在菜场里卖肉,朱成才在菜场外面修自行车也修个摩托车,朱云轩则是两边跑帮忙干点杂活。

不过,相比之下,他还是在朱阿大身边呆的时间多,这时候还没有电子称,朱阿大称了斤两算价钱的时候偶尔会算错,算不了的还会给人除掉零头,有他在身边就好多了。

“轩轩,累不累?”朱阿大用挂在脖子上的毛巾擦了一把汗,就低头去看自己的孙子。

“不累!”朱云轩从卖肉的台子底下钻过去,站到了里头开口,他个子小,只能从下面钻,那些大人却是从上面翻过去的。

“不累就好。”朱阿大把猪蹄卸下来,又把前腿周边沾血的肉割掉,里面的骨头剔除来,然后,一块四四方方的被称为夹心肉的前腿肉就处理好了,等有人要买前腿肉的时候,一点点切就好。

中间的肋条肉,朱阿大没有急着处理,反而去处理猪后腿了,因为这肋条肉,祭祖的话就要直接切两根,饭店喜欢排骨和大排,快餐店又要五花肉,到时候要还要按客户的需求来处理。

朱云轩在那个爷爷用来喝水的玻璃瓶里倒满水凉上,然后又钻了出去,刚才他好像看到有人办喜事采买来了,这时候还在买蔬菜,等会儿肯定是要买肉的!

乡下办喜事,都会找人拿着原本装饲料或者装化肥的大袋子上街买菜,这会儿那两个年轻人就拿了个写着大大的“尿素”两个字的袋子在买韭菜,让朱云轩忍不住暗自乐起来——他小的时候,他爸就跟他说,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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