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读书 > 经典耽美 > 反穿之千王 > 第27节

小鬼得了那神奇骰子,着实平静了两日。第三日,小六放工,一出永利员工通道,就见那吊靴鬼早早蹲在那等着了。一见小六出来,他就跟见到主人的狗似的,撒着欢往他身上扑:“师父,师父~~”

小六一早做好准备,抬脚将他隔开:“我已经说了,不收徒弟。你怎么又来了?”

“哎呦,好痛啊。师父,不是啊。我这次来找你有别的事。”小鬼被踢到膝盖,抱着脚哇哇直叫。

“又什么事?”这小鬼一嚷嚷,路上行人全朝他们行注目礼。小六忙将他拉到一边。

“我爸想要见你?”

“什么?!”小六以为自己听错了。要说他收了这小鬼当徒弟,他家里人要见见自己倒是情有可原。可他压根就没打算收什么徒弟。这见家长就不必了吧?

“你上次不是给我这骰子吗?我研究了两天也没看出点门道。倒是我爸拿过去翻了两下,就变出来了。然后他就说让我带你去见他。”小鬼也奇怪,他老子隐居养病,深居简出已经一年。什么人都愿意见。怎么突然叫他带个陌生人回去?

“喔?”小六这下倒也好奇了,那骰子是自己研究出来的小道具。一般人绝对看不出于里面的门道。这么说小鬼的爸爸倒是个高手,确实有一见的价值。

“好吧,你带路。”

小鬼见师父如此爽快便答应自己,乐得呵呵直笑:“师父,我告诉你,你见到我爸可别被吓死。”

小六当这小鬼夸大其词:“喔?你爸长得三头六臂?青面獠牙?”

小鬼不乐意了:“什么啊?我爸可是大大地名人,整个濠江谁不知道?不过......哎,反正你见到就知道了。”

·

出乎小六意料。林亦鑫穿着考究,长得白白嫩嫩,隐隐透出些贵气,怎么看也是富家公子。怎么他家会是如此破旧的公寓?

“爸,我带师父来了。”小鬼打开门便一支箭般往里冲。

小六跟着进去,房子是单间,内里摆设一目了然。小鬼扑到床边,一个垂暮老人摸了摸他的头,责备道:“没规矩。”

当那老者缓缓抬头,小六真被小鬼说中,完全惊呆了:“木头哥......”

附注:

吃夜粥:在粤语里就是练过几下功夫的意思。旧时香港流行天台武馆,每当晚上练习完毕,师母就会煮粥给学徒当宵夜。从此以后吃夜粥就成为了练功夫的代称。

吊靴鬼:“吊靴鬼”的词义和“冤鬼”差不多,也是指“缠住不放的人”,有时也指“盯梢者”。

作者有话要说:大家好,我是存稿箱7号

存稿箱8号受说,它菊花空虚,没有存货了。所以只能等后天主人回来,才有下一章咯。

其实相信各位预言帝、剧透帝、真相帝都已经猜到了,小鬼的爸爸是谁。

请继续狠狠地捉虫砸某果吧,据说等她回来会有二更喔......据说.......如果没有的话,你们可以打电话去315投诉她

另外,今天下课后我又到网吧了,赶紧回大家的留言。不过没有u盘,所以......下一章请等到后天,7点准时发送,绝对2更。

故人 ...

这床上老者是谁?前段时间他可还是报纸头条。不过当时报的是他的讣闻。此人便是名震濠港两地、人称一代赌王的林浩森。虽然60年过去了,当年那英俊潇洒的男子,已然成为了垂暮老人,但模样依稀还在。而且之前那张报纸,还有刊登他近年来的照片。所以小六一眼便将他认出。

不能怪小六如此震惊。先不说林亦鑫他老子竟然是林浩森,就是报纸报导已经过世的林浩森竟然出现在自己眼前,就够惊悚的。

对方听到这一声呼唤,直觉回了一句:“小六?”随即他又摇摇头,自己真的是老糊涂了。小六早在70年前就已经死了,当时还是自己给他收的尸。

他眯起昏花老眼打量了一会:“你是小六的什么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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