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读书 > 虐心耽美 > 我们的1983 > 第十七章 发小

重生归来,元宪洲最看重的是自己的身高。

他们一家人都是长人,父亲元义刚身高一米七六,母亲刘彩霞身高一米六五,哥哥元宪江成年后身高一米八三,妹妹元宪波成年后也长到了一米七一。

元宪洲前世只长到一米七四,他将此归咎于自己过于勤奋好学,疏于锻炼。

他相信自己今世如果加强锻炼的话,应该可以超过一米七四,甚至长到一米八左右。

可眼下,这一切都成为了泡影。

但父亲的痛哭也让元宪洲痛定思痛。

如果自己还纠结于身高,并不时流露,只会让父母更加痛苦,那么他所有的牺牲和努力也都没有了意义。

作为一个五十岁的人,他不应该在意自己的外貌、自己的身高,那是年轻人才在意的东西。

更何况人这辈子总是有得有失的。自己十五岁的年纪就已经抽烟、喝酒、睡女人,把成人的事统统都做过了,怎么能指望继续发育呢。就当是老天爷的惩罚吧。

虽然元宪洲极力说服自己接受现状,但他也顶多在父母面前,装作若无其事,私底下他依然心有不甘,他并没有完全相信医生的话。

生活中不常有这种情况吗,医生宣判一个病人死刑,结果人家最后还活蹦乱跳。

在元家新买的小杂院里,元宪洲让哥哥帮忙安装了单杠、吊环,有事没事就锻炼一会儿。

不过,当章明俊来探望的时候,还真是刺激到元宪洲了。

两三个月没见,这小子又长个儿了,竟然长到一米七六了。

在上一世的时候,章明俊成年后的身高是一米八五,这一世看来还是矮不了。

其实,章明俊的父母都不算高。

他的母亲潘巧娣只有一米六二,他的父亲章文斌倒是个大块儿头,有一米八多,但那是他的养父,跟他没半毛钱关系。

而他的生父,据说也是一米七多点。

元宪洲认为章明俊之所以个子这么高,主要原因在于他是三毛子。

章明俊的母亲是个二毛子。

他们母子俩都是大姑娘养的。

潘巧娣的母亲是个农村姑娘,被老毛子qiáng_jiān了,在一片苞米地里生下了潘巧娣。

潘巧娣十五岁就到纺织厂做挡车工,因为手头麻利,工作效率极高,她的rb师傅就用rb最快的一种火车头来称呼她,叫她“亚细亚”。

潘巧娣不仅心灵手巧,而且长得非常漂亮。白皮肤大眼睛,高鼻梁。

当年,纺织厂有五朵金花,其中两朵一个是潘巧娣,一个就是元宪洲的母亲刘彩霞。

潘巧娣是五朵金花中最漂亮的,也是最年长的。

但她心气很高,一门心思要找个有文化的,文质彬彬的男人。

就这么高不成低不就的,转眼刘彩霞她们几朵金花都抱娃了,潘巧娣还孑然一身。

一直到她二十七八岁的时候,厂子里来了一个大学生技术员,年龄与她相仿,人也是文质彬彬,完全符合她的要求。最难能可贵的是大学生也对潘巧娣一见钟情。

一对有情人很快就如胶似漆了。

大学生到魔都进修以前,潘巧娣已经珠胎暗结了。

但遗憾的是,大学生走了之后再也没有回来。

潘巧娣走投无路,怀着章明俊嫁给了一个车把式章文斌。

章文斌本来不是纺织厂的职工,是远郊区一个好吃懒做的车把式。

有一次,章文斌赶着马车不小心被纺织厂的车子碰到了,落下一点点小残疾,从此便赖上了纺织厂。

纺织厂没办法就把他招收了,安排他到纺织厂下属的小集体企业,用他的马车来回装卸煤炭。

章文斌有个外号叫“七根火柴”。

元宪洲小时候一直没搞明白这个外号是什么意思,直到有一次在纺织厂澡堂洗澡的时候,偶然撞见章文斌,这才恍然大悟。

这章文斌下面的家伙跟马差不多大,足足有七根火柴那么长。

不过,大人们都说章文斌的那玩意跟黑人一个操行,软的时候那么大,硬的时候也那么大。也就是民间老百姓所说的“死**”。

章巧娣嫁给章文斌后苦日子便开始了,结婚没几年,就变得面黄肌瘦,完全没有五朵金花魁首的风采了。

章明俊上小学的时候,章文斌的马车被公家收走,从此以后他便成了一名打杂的,厂子里哪里最脏最累,就会把她叫过去。

也是从那之后,章文斌渐渐地爱上了杯中物。

章文斌这种爱喝酒跟元义刚他们这种不同。

元义刚是每天晚上喝上二三两,感觉挺惬意挺满足。

顶多逢年过节会多喝一点。

酒瘾虽然有,但并不严重。

而章文斌这种只能算酒鬼了,用现代人的话来说属于酒精中毒。

章文斌一日三餐都离不开酒。

早上起床先吃几口菜来上一瓶。

中午的时候再来上两瓶,晚上回来又弄上两瓶。

身体完蛋了不说,经济状况也越来越差了。

那时,好点的酒比如像兴都老窖要三块多钱一瓶。

稍微差点的兴都大曲也要两块多钱。

最差的散酒也要一块多一斤。

一个月下来,光喝酒的钱就要150元。

而他们两口子每个月的工资差不多也就这点。

所以,章文斌往往连正规的散酒都喝不起,经常喝点来路不明的散酒。

下酒菜更买不起了。

纺织厂经常流传关于章文斌喝酒的段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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