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读书 > 虐心耽美 > 贵客临门 > 引子 店

盗贼这个职业是十分的令人厌恶的,正所谓描述贼的词语基本都是什么獐头鼠目,左盼右顾,藏头露尾等等。这样的状况下,人们对贼的概念就止步于时迁的概念,而且很多同行都把他当作始祖。

老头子以及我们这一代的门徒对这都是嗤之以鼻的,因为一个好的贼绝对没有自己取名号的必要,也从来没有人的正业就是个贼,也没人承认过自己是个贼,行为表现的像个贼,除非像袁世凯那样明目张胆的窃国大盗。

老头子以及我的圈子里把偷叫做借,上拜的是战将胡车儿,下敬的是关爷。至于为什么拜他,我也不知道,老头子只告诉我这是我们这一营生的鼻祖,我所了解的这位主,只限于书上的记载。当初,三国争霸,偷典韦名戟,嫁祸张绣,刺杀魏武帝,力负五百斤,日行七百里的便是胡车儿。因此在我们行内人眼里,贼并不是只会偷盗,而是要知常人所不知,能常人所不能之能。

很多人常常不识货,干丢西瓜捡芝麻的傻事,这种货色不能叫贼,只能叫偷儿。我们行业里,通常老一辈人喜欢把贼当作一种最高尊称,次之叫佛爷,再次之叫爷,爷之后就是稚,稚之后就是不入流了。

老头子说过,好的贼人只收一个徒弟,那如何才能称为贼人呢?这就要在三教九流人中备受推崇的人物才可以获得这个尊称。当然这个尊位是每个圈内人追求的最高称谓外人却是叫不得的。每个聪明的贼通常在获得这个称谓之后,便会金盆洗手,培养自己的门徒。

话虽如此,但是,一个贼往往上了道,下山就那么容易了。老头子便是如此,老头子当初入地进山,几乎无所不能,不仅会拳术,轻功。而且,懂得鉴宝刺杀。在那个年月里,物资紧张,老头子也做了不少伤天害理的事,上百人拿着棒子,刀剑硬是没堵住他的去路。只是,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一次老头子偷粮食的时候,正巧被人围到一家庭院

外边的人虽然一时半会儿进不来,声势却惊人,那门外正在猛追喊打,院内的又有恶犬鸣吠,老头子身上粮食大包一荡,老头子,闷哼一声,一个不注意掉了下去,被恶犬咬伤了腿,庭院主人家是个好心人。姓刘,是生产队的队长,见老头子这般模样,便有心放他走,那知那门外的人已经冲了进来。

老头子也是个汉子,被抓到后被十多人轮番折磨,硬是没有翻出以前的案底来。老头子蹲了五年班房,世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改变,那时候正值改革开放的日子,老头子腿脚不方便,做不得贼人,只好隐姓埋名挖出曾经埋在山里的宝贝做起了古玩倒卖的营生。

话说也是适逢世道正好,老头子慢慢发展起来,开了一个店“贵客临门”说来也算是巧合,这“贵客临门”店正好开在了当初姓刘的那位队长楼下,刘大爷与老头子相见,那是一个热泪盈眶,就差拜把子了。

老头子日子虽然日子是越过越好,可是始终没有娶妻生子。刘大爷平日里和老头子喝点小酒老劝他说:“土文倒啊,你忙活了大半辈子,也算是得了个善终,你倒是娶个女人啊,不然你这份家业怎么办。”

老头子也是左耳朵进,右耳朵出,他的理由是:“我们做贼的,做的是刀口上舔血的档口,虽然我现在做不了贼人了,可要是报应在子女身上,我就是真的该死呢。”

老头子始终是这样想的,可是人生往往都会开些玩笑的,就在老头子五十五岁生日这年冬天,如往常一样开早门的他在门外发现了一个破棉袄包裹的婴儿。老头子看大冬天的,也没什么人,急忙把孩子抱进屋。

老头子想着一生没做过什么好事,便格外的宠爱这个孩子,一来觉得做了一件善事,二来是想把这身本事,传给后来人,三则是想找个人来送终。

于是,便有了我,我的存在让老头子十分的惊喜。听说,老头子自从养了我,烟也不抽了,酒也少喝了许多。等到我六岁的时候,老头子便要我学习本事,他的原意是想让我守着贵客临门店过日子的。只教了我两样本事,拳术,奇物鉴赏,后来又觉得如果我要是不学,恐怕他的本事就要失传了,便又教了我刺客,轻功,闻声辨物,徒手开锁。

老头子说,教我学这些东西并非让我去为非作歹,坏事做多了会遭报应的。如果要想过安稳日子,就好好守着这个店。

在我十六岁那年冬天,老头子死了,我慢慢的将满头白发老头子放入棺材,在不算太悲伤的思绪中将穿着寿衣的老头子长埋地下。

老头子平日里喜欢喝点小酒,我买了粮食,陶罐压在老头子的棺材上,一起于他长埋地下。他说过古代人喜欢这样做,而这样的压棺酒也是特别珍贵的东西,要是你等我子孙后代活不下去了,就打开他的坟墓,取出酒来,便足够整个好的营生过一辈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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