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读书 > 重生耽美 > 红情 > 第3部分
走夜路壮胆,城里人养狗是为了起早爬半夜遛着玩。区别,这就是区别。

“成儿,吃饭了,在那傻想什么呀。”

“哦,知道了。”

说着起身叫一声,臭狗屎,跟我进屋,我吃鸡肉给你吃骨头。那黑狗就摇着尾巴跟在阿成的屁后,进屋了。

进屋后,阿成从旅行袋里拿出一瓶五粮液酒,打开瓶盖,先给爸爸倒半碗,然后,给自己也倒半碗。问妈妈喝不喝,妈妈说,我不喝。阿成就端起酒碗对爸爸说:“爸,小弟不在家,就咱爷俩喝酒,我先敬您一杯!我一年不在家,您不但养活您自己的儿子,还得养活我的儿子。嘿嘿嘿,将来小宝长大了,叫他给你买好酒喝。”

阿成这番话没说完,就把大伙乐得前仰后合的,阿成爸边笑边说:“我养活我的儿子,稍待着就把你的儿子我的宝贝孙子给养大了,你说是不是大孙子?”

说着逗着小宝。

阿成妈也说:“我养活我大孙子我愿意,还用得着你在这替小宝买人情,你和你爸喝你们的‘猫尿’得了。”

“当几年兵学会客气了,出息人了。”

雪凤也溜着缝说道。

阿成看爸妈都高兴了,心想该说实话了。可转念又一想,一顿饭刚吃到乐呵呵的节骨眼上,我说了不是扫爸妈的兴吗?等会儿吧,吃得喝得差不多了,再说也不迟。

阿成乘着酒兴,对爸爸说:“爸,您说我将来回来以后干什么好?”

阿成用词很是小心。

“进工厂做工,当工人。”

阿成爸喝了一口酒说到。阿成听了,心里很不是滋味。看来一辈子种地的爸爸的思想里,只要能不种地干什么都行。而现实的农村落后的生活,也叫父亲没有了更好的要求。或许离开农村去城里做工,就比什么都强,尽管现在农村的剩余劳动力去城里打工的很多。

阿成从爸爸的口气中似乎了解到了一些信息,该说话了。于是,阿成说:“爸,我不当兵了去城里做工您看成吗?”

“你说什么?好好的兵你不当了?不转职业兵了?”

“我没有转上志愿兵,这次回来就是复员回家了。”

“爸,妈,阿城的战友在省城已经给他找好了工作,如果您二老同意阿成去的话,过几天就去省城上班了。”

雪凤急忙接过话题说道,她生怕老公公生气,不让阿城去省城做工。

这时阿成发现爸爸呆呆地坐在那儿不知所措,筷子上夹着的鸡肉,悬在自己的碗前,就是不往嘴里送。这时的阿成妈也显得发呆了,好在有小宝在怀里闹着。

“不当就不当兵,当兵有啥好的?一年到头在家里住不上几天,连自己的儿子都不认识自己的爹,有啥好?”

阿成妈被小宝一闹,回过神儿来。

阿成也被这种局面弄得不知所措,伸出夹鸡肉的筷子,停在半空中,夹起也不是,不夹起也不是。听到妈妈说话了,索性把筷子放回自己的碗上,低头不再说话。

雪凤也不知所措了,就顺水推舟地叫道:“小宝,来上妈妈这来,让奶奶好好吃饭。”

“雪凤啊,你吃你的,孩子在我的怀里不耽误吃饭。我说你们都愣着干什么?吃饭!挺大个人还能在一棵树上吊死不是?”

“唉!阿成啊,爸爸犯愣了是不?你转不转上志愿兵,爸不怪你。只是你读了十多年的书,农活不会干多少,冷不丁儿让你干,你能受得了吗?当五年的兵,就这样回到家里来,我是怕你脸上过不去呀。其实,我很盼着你能跳出地垄沟沟。这农民靠天吃饭不易呀,说是靠副业,可是,终归占少数,大多数的农民还不是靠那一亩三分低去养家糊口?就拿种经济作物来说吧,那得需要人手呀,人手少了弄不过来,种少了又不值得一忙活,还不如种大田省事。唉!吃饭!吃饭!别想那么多了,车到山前必有路。活人能让尿憋死?”

“爸,要不我留在家里吧,咱们一起想办法种些什么,也好多个人手。”

“刚才雪凤不是说,你在城里找到工作了吗?你该干啥干啥去,家里有你爸我呢!这年头饿不死瞎家雀。何况我还能扑腾几年。”

“爸,是阿成的战友帮助找的。都找好了,就等他去上班了。”

雪凤急忙接过话头说道。其实,雪凤也是怕刚才阿城说的话被老公公就坡下车,阿成就走不了了。

“噢。干什么工作啊?阿成!”

“在一家房地产公司当保安。”

“一个月能挣多少钱?”

“刚开始一个月能挣600多块钱,供吃供住,还有保安制服穿。也就是说,吃、穿、住都不用花钱。以后,干好了还能涨一千多块钱。”

“还真不少,仨俩月的工钱就比我一年卖粮食的钱多。我一年到头靠这不到一垧的地,打的粮食卖了,也就净剩两千块钱,要不是你媳妇和你妈再养些鸡鸭猪狗什么的,换俩零花钱,这日子就不好过了。”

“别叫成儿窝在这穷乡下了,能有人帮助找着工作就挺好了。”

阿成妈也生怕阿成爸上来牛脾气,不让阿成去城里工作。

“我也这么想的。刚才一愣神儿的时候,我就转过弯来了,这农民靠种着几亩地,是富不起来的。来,儿子!跟爸干一杯。”

阿成妈和雪凤看到此情此景,也露出了笑模样。

“宝啊,等你爸爸在城里干好了,就把你接到城里去住,好不好啊?”

小宝好像能听懂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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