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灯初上,干燥的柏油马路上行人来往很密集。但蝉声似乎对仲夏的酷热十分不悦,不断发出聒噪的叫声,使匆忙和冷漠都刻在了人们的脸上。
我一个人埋着头游荡,把心事统统都给流放。今天真是不顺畅,首先是处了三个月的女朋友跟我分了手,然后是老板嫌我做事分神又炒了我的鱿鱼,最后是等公交车等了半天也没等到一辆,想打个的呢又都说不跑我家那条线。我觉的世事如白衣苍狗一样难以逆料,前不久我还是一个对未来充满万千希冀的中产阶级,虽不是腰缠万贯,可好歹有一份稳定的工作,也有人爱,可是现在呢,霉运当头,所有的不顺都找上来了!我一度认为是吴杰从中作梗,因为这家伙也很喜欢我的女朋友苏露,但这只是我的猜想。
无法,我只好走路回家,气人的是路程还很远,真是屋漏偏逢连夜雨!也不知道走了多久,万念俱灰的我只感到昏天黑地。奇怪呀,以前也不觉得这么远的啊!仔细想想,以前坐车都需要一个小时,现在走路回家当然需要更多时间了,不由苦笑人的行为总是受情感的调配。
我转过几个路口,走进了一条小巷。我依稀记得这是通往我家的一条捷径。看来以后还真得多多摸索一下地形,省的关键时候慌里慌张。这条巷弄虽然是条捷径,但却十分少人走,显得异常凄凉。我往边上一望,天哪,全是什么寿衣店、花圈店,顿时一股寒意直往上涌,吓得我冷汗都差点冒出来了,不禁加快了脚步。这都什么年头了,死人基本火葬,哪还兴土葬,难怪生意如此冷清。
我又走了一阵子,突然在前面的拐角处发现了三五个身披铠甲,手执利剑的,模样有点像几十年前小孩子比较喜欢看的铠甲勇士的人。我本来是很郁闷的,但当我看到这几个胡里花哨的人时,不悦之情陡然减少。在充满死的气息的小巷里玩coy,这几个家伙肯定是脑子不好使,于是我打算上前去调侃一下他们。
“喂,哥们!”我说道,同时快步上前,于是他们注意到了我,“玩coy呢?算我一个好不好?”
其中一个铠甲人问另一个领头人模样的铠甲人:“头儿?”
“事情不宜宣扬,处理掉!”这个首领淡淡地说。
“是!”其余几个铠甲人异口同声地说。
我一听要处理我,更是觉得好笑,玩coy玩傻了?真当自己是铠甲勇士,可以翻手为云覆手为雨了?虽然说呢现在的科技比二十多年前要发达得多,只要你想,你拿把刀发发光,穿上某些特别制造的鞋子跳得了几米高,这些都是可以的,但这些家伙着实没有必要扮铠甲勇士怒刷存在感呐!
“滴滴滴——”他们的类似于探测器的仪器忽然响个不停。
“奇怪,龙之基因?”某铠甲疑惑道。
“嗯?”铠甲头领接过仪器,并凝视着仪器,“果真是,哈哈,那他可比这猎物有价值得多!托伊拉!”
“是!”某铠甲应声而出。我这时才得以看到在他们的身后躺着一个老头。只见这托伊拉拿着一个二十多年前的油枪一样的东西指向了我。我见势不妙,急忙想要闪躲,但是这东西喷的不是汽油而是激光!我跑得再快也不可能快过激光,没跑两三步我就中枪了。直到此时我才明了,这群家伙不是玩coy玩傻了的逗比,而是一群有着不可告人的秘密的神秘人。
我中枪之后,感到意识越来越不清晰,手脚越来越重,直到不能受我的支配。我只能用余光瞥见他们一群铠甲人正虎视眈眈地朝我走来。
“龙已入网,雷克曼!”铠甲头领道。
此时我的意识已完全处于混沌状态,根本无法看清情况,更别提运转和思索了。不一会儿,我感到有一支注射器扎进了我的右手手臂。很快针头又被拔了出来。紧接着一阵剧痛从我头部传来,马上就遍布全身,然后我全身上下的每个细胞都处于一种亢奋状态,并有壮大的迹象,我努力抑制这股力量,希望可以看到或听到什么,但是我越发力,这股力量就越强,它仿佛是一只无形的手紧紧地把我攥住,只要我一使劲,握紧的力度就越大。
然后我就什么也不知道了,我昏迷了。
不知过了多久,我的手首先有了知觉,然后慢慢的我睁开了眼睛。我发现自己正躺在城郊的河滩上。怎么回事儿?我不是在那个死气沉沉的小巷里遇见了一群铠甲勇士,然后被他们注射了什么鬼东西就晕倒了的吗,后来到底怎么了?我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呢?要知道从我出事的那条小巷到城郊靠步行的话起码需要四五个小时。当然,也许我是在昏迷期间走到这里来的,所以我没有感觉,但是我为什么要到这儿来呢?
既然想不明白,那就干脆别想,管他呢,先回家再说。我爬将起来,拍了拍尘土就跑了起来,环视一番,并没有看到昨晚那一群铠甲人。没跑几步我就碰到了一辆出租车,我慌忙叫停了它,它缓缓降落后,我一猫腰钻了进去,说了我家的具体位置后,车就启动了,并慢慢上升,然后无声无息地在城市上空飞着,极速但不失舒适。
我坐在车里,脑中满是昨天的事情。那群铠甲人恐怕是一群宗教极端分子,就像如今十分猖獗的“isis”一样,如今时过境迁,他们也鸟枪换炮,装备了现代高科技武器。本来呢,他们正在进行某项人体实验抑或是在拐卖人口。但我觉得后者其实并不大靠谱,拐卖一个糟老头能有多大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