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读书 > 虐心耽美 > 怡人当年秋色去 > 第二十一章

龙龙和小闵确确实实经历过很多苦,这是我们几个所看到的,世事总是那么无常,谁会知道下一秒会发生什么了。

在一起是两个人才能决定的,而分手却是一个人就能决定的,那颗心或许在那一刻是柔软的,还是需要你的,又是那么容易失去它。我们总是会干出那么多的傻事,总是在女生哭的时候,头也不回就这么走了,明知道这样的后果,就是那么的倔强的离开。

谁没有冲动过?谁没有后悔过?谁没有努力过?有些事,不是坚持不懈就能成功的,有人问过我,曾做过最傻的一件事是什么?我说,应该是花了六年去等一个不可能的人吧?这应该是做过最傻的事了。

我也不明白我是怎么在那六年里坚持下去的,小学四年级的我,不外乎就是一个愣头青,一直剪着老爸要求的发型——小平头,因为家庭教育的原因,我是个彻头彻底的乖孩子,不会打架,不会爆粗口,生活永远是两点一线,学校,家,学校,家,从不走其他的路线。

四年级时,按照当时我妈的说法就是想让我去一个好的环境学校,那时候,一班相对于其他班的学习氛围要好一点,正巧,我妈和一班的班主任认识,于是,在我毫不知情的情况下,刚开学,我怀着激动的心情,想着又能见到同学了,多么愉快的来到学校。

结果,老妈突然对我说,我转去了一班,我当时就不乐意的哭了,现在回想起来是很尴尬,小时候的我确实是那么一个爱哭鬼。

我已经不记得我是以什么样的勇气带着一张哭丧的脸跟着老师进了新的班级。那时候,我认识了我现在的好朋友——小乙,反正我是记不得是怎么认识他的了,以那时候的那种孤僻的不要命的性格,也是难为他了。

小乙是个很好的人,可以为别人付出很多又不求回报的人。当时我们俩在一班就是“异类”,因为那时性格比较柔,所以同学都觉得我们属于男孩和女孩之间的那类,现在想想…真tm没啥好想的。

我就是在四年级的时候认识了文玲,就是那个我曾经等过六年的女孩,俗话说:哪个少男不多情,哪个少女不怀春。呃,那时候还真的不多情,倒是很专一,莫名其妙的就喜欢了这个女孩,是喜欢,不是懵懂的好感。六年里,没有任何一个女孩让我觉得比起文玲,更喜欢她。

我和文玲曾经是同桌,短短一个学期还不到的同桌。;


状态提示:第二十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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