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里曼队长这桩生意的背景似乎很简单。上任皇帝在位的最后十来年,因被联合帝国灭了仆从国,塔斯曼帝国与联合帝国交恶,终断边贸,以为可以断了联合帝**的优质军马供应,可真正被切断的确实帝国内部富裕阶层的奢饰品供应。可是塔斯曼帝国内的市场仍在,需求旺盛,有购买就有出售,各路走私集团应运而生。莫里曼队长一伙就是其中之一,他这边还有一位管理后勤仓库的同伙。这个走私集团的头子,也是真正赚大头的那位是首都罗塔城的巨富,军队后勤部门高官帝国本族人尼罕察布将军(第一卷中,军火大臣尼罕加农将军的祖父),还有他的好友本族人富商官商阿姆撒墨兰(帝国末年首相阿姆萨德利耶的祖父)。支付货款的黄金大部分自于阿姆撒墨兰私采金矿所得,他的走私更多是为了洗钱洗黄金。对他这种本族人贵族官商来说,走私是小事,交足罚款就行了,而私采金矿那就得下狱了。洗钱是必须的。
为什么每年只能来两次这种交易呢?说的简单点是因为货物运输问题。尼罕加农的爷爷尼罕察布是在利用帝**边境补给运输队来转运这些货物,运输队每年给这段边境地区输送两次弹药补给,马队送下补给,回程带走货物。莫里曼队长能被选中入伙,全是因为补给仓库恰好在他的防区。边境线上的进货口岸不单是莫里曼队长自己,这个走私团伙的进货网络几乎遍布整个边境,陆上的联合帝国只占一小部分,跟萨克森温莎帝国的舰队合作搞海路走私那才叫给力。
战友们和部下都知道这位资深千人队长参与着大人物的大生意,有几个甚至忍不住贪心入伙了,因为有时候联合帝国的运输马队需要从他们的防区卸货。同僚们都得了好处,也就不多说什么了,几个千人队长一直一起帮着他和那位后勤仓库管理官欺瞒边境军分区上级。
这种走私生意利润丰厚,但绝对是长不了的,买卖利太厚了,想干住必须要有后台。历史上任何一个军区的走私生意在失去庇护后都是接了领导电话立马就关张。
阿史那思迪奥可不像他年老昏聩的父亲那样好骗,即位前就对某些事情心知肚明,当内政理顺之后,他开始整顿吏治,改革税制,“对某些人的经济问题要下手严查”。尼罕察布和阿木撒墨兰嗅到气味后主动提出告老还乡,还主动献给新皇帝黄金160公斤,“做生意赚来的,放在家里实在是太多,违法,还是献给帝国吧。”其实,这只是那些还没来得及通过走私洗钱处理的非法所得。在此之前他们用走私获得的暴利广置田产,花掉了绝大部分非法获利,完成了洗钱。
阿史那思迪奥是个通情达理的人,他只知道这两位搞走私,对于私采金矿一无所知。“既然钱都在帝国本族人手里,那这事就算了,也不是什么大事。”皇帝赦免了这两位本族人同胞,但对于那些作奸犯科的异族人奴隶,皇帝可就不客气了。
末代首相他爷爷解散了整个走私团伙的本族人骨干,并给同胞们销毁罪证,至于异族人奴隶,“皇帝需要他们的脑袋立威,那就把这些奴隶们送给皇帝吧。”
五月中旬,后勤仓库管理官等到了弹药运输骡马队,但带他们来的却不是接货的帝国本族人,一丝不安笼罩在他心头。几天后,五月底,几位来自行省首府的军事监察奉命前来逮捕他。人赃俱获,无从辩驳,在几个小时严酷审讯后,这位后勤官被就地正法。一身正义感的军事监察奔着千人队长莫里曼家去了,那是晚上,他们判断莫里曼应该在家。
然而,细节决定成败,行春风落秋雨。仓库小兵们自知将来会受到牵扯,也就不怕泄密了。他们分头去给那几个战斗部队的军官报信去了。小兵们在酒馆里找到了莫里曼队长和他的几个手下,告知这一紧急情况。队长酒醒了,立马带着几个可靠部下向家中飞奔,在接口正看见家里灯火通明,门口站着十几个帝国本族人士兵,还停着十来辆马车,有的还装着东西,自己家的东西。这时,莫里曼队长家里,几个本族人军事监察带着不到十个本族人士兵正在抄家。
这情形真是让莫里曼队长犯难了,打吧,手头就这几个老部下,应该打不过人家;不打吧,老婆孩子家产都要被收走,自己就算逃了也是当奴隶。略作思考,莫里曼队长决定了——奔回兵营带部队来。杀,杀,杀。这到了拼钱的时候了。
“不怕死的去我家,听老子话,给老子办事的,每个兵60克黄金。”60克黄金,一等人家庭持有的黄金数量上限,相当于660克白银,22个大第纳尔银币,普通士兵44个月的工资。
重赏之下,必有勇夫。
…………
这伙军事监察整齐的排列在队长家院子里,躺着,队长正围着他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