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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虹号》作者:改来改去【完结】

文案:

阿志的魔幻现实人生,按照地外神秘的超自然力量安排,在学校、社会,过着自己该过的生活,本身的存在只是为了验证一个宇宙文明的永恒真理----时光永不眠!

内容标签: 幻想空间 奇幻魔幻 都市情缘 校园

搜索关键字:主角:阿志,路男,路兰志 ┃ 配角:阿兰,车娜娜,陌小洁,高澍,辛源,刘曦渃 ┃ 其它:许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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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楔子

俩兰志,它是三个人的名字,路水村的人都知道是谁:一个阿兰,一个阿志,一个我。

那天,我信步走在回家的路上,眼前视野是那么的开阔无垠,乡间硬底化水泥路尽情挥发着其独有的混凝土香味,远处的行人稀稀落落,寥寥无几,脚下鞋子发出的“哒哒哒”声响让人感觉仅凭这三声就能划破整个天际!

我慢悠悠的,一步、两步、三步、四步往前走,终于看到俩人迎面走来,内心说不上欣喜若狂,也不算心如止水,只是偶尔有一点点激动。

对面俩人一路有说有笑,完全无视我的存在,或许南方的村落风俗本当如此。等我看清楚俩人洋溢着欢乐幸福的笑脸时,才发现他们就是兰志俩。我之所以叫不出他们的具体名字是因为我家住村头,他们家住村尾。南方乡村习俗,若不沾亲带故且少有往来,尤其对年轻一代来说,村子头尾将会是两个截然不同的天地。

在路水村,后面村尾的事前边村头的人只是耳闻,前面村头的事后边村尾的人也是道听。我终究不知道“兰志俩”这个不褒不贬的简称是何时在村头村尾和山林田野间开始传播的,反正村里人听到它时都能明白什么意思。

我也不愿去多想,在与兰志俩即将擦肩而过的时候,我试图屏住呼吸、握住心跳,偷偷的、认真的瞥清楚俩人的容貌,最终总算得逞。

我发现兰志俩的面容也不算年轻了,差不多和我一样,已经三十出头。于是我又想,要是此刻手里有部单反相机就好了,不用多好的f和,哪怕只是一部小蝶微单也好啊!

这样一来我就可以以艺术家下乡采风的高雅身份,诚恳的询问是否可以为兰志俩拍张特写,以用来衬托这世间美好的路水村风景。哪怕他们拒绝,那我对兰志俩的了解也会在闲聊中稍进一步,况且这仅仅是我脑海里某一个想法而已。

闲话少叙,谈谈年龄。“三十出头”是否就等同于古时孔圣人所说的:“而立之年”呢)但有时我想,今非昔比,今时不同往日。

若拿古人的评判标准来衡量今人的生活观念,是不一定准确的。古时环境的特别落后和今时科技的高度发达形成鲜明的对比,也许古人说的“三十而立”可能只相当于今人认为的“四十还惑”呢?

当我和兰志俩相向走远时,风好像将我的头扭了一下,让我若有所思的望了几眼他们已渐渐模糊的身影。回首那一刻,我的内心久久不能平静,像是不停的在问自己:

我刚才之所想是否也是兰志俩看见我时之所想接着,我嘴上开始喃喃自语道:整整三十年过去了,兰志俩是否也经历了和我一样的人生,刚逃离那个不相信眼泪的南方大都市。

最后,我再也看不到兰志俩的背影,它慢慢消失在风里,我深深叹息一声,对风说道:

“再见,俩兰志!”

☆、从小到大

路水村不是一条村,而是两条村,也可以说它是路头村、路尾村俩村的统称。俩村地理区位上虽然非常接近,但是行政区划上有两个村委,一者路头村委会,二者路尾村委会。

两条村乡民的孩子之所以能互相认识,主要依靠路水小学这个村内的“最高学府”,兰志俩的父辈一代有很多都是在此毕业或肄业。所以,俩村的孩子大多在此成为同窗兼好友。

兰志俩的家同在路尾村,因仅一屋之隔,所以少时两小无猜、青梅竹马,儿时感情在同龄小伙伴当中最为亲密,毕竟俩人从小就一起上学、放学、玩耍。

多年以后,阿志还清楚记得小时候发生在自己身上的各种糗事,即使所有人都拼命嘲笑他,但阿兰自始至终支持他、鼓励他和相信他。

“叮叮叮……”

随着一阵急促的铃声,路水小学下午放学了。

“阿兰,我今天值日呢,你先帮拿回家去!”阿志走到阿兰的书桌前,看着眼前还在整理文具课本的她。此时没任何同学关心兰志俩在干嘛。

“好的,那你不和我一起回家了么?”小小的阿兰还是不习惯就这样一个人回家,“要不我等你一下吧!”

“不用了,你帮拿回去就行。”阿志不想阿兰等他,因为他知道她要按时赶回家去吃饭,而且今天本来陈老师安排了4个人值日搞卫生,跑了调皮捣蛋的胖小萌和骨瘦如柴的蔡小明,打扫时间应该会久一点。

其实,要是换做阿兰值日,即使没跑一个人,他也会坚持留下来帮阿兰打扫教室。可是,小女孩的思维跟小男孩的有时恰恰相反,你让她走,她就走。

“那我回去了,拜拜!”阿兰收拾好东西后背着两径直往学校大门走去,左摇右晃,那架势看起来有点沉重又有点好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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