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读书 > 重生耽美 > 走火 > 分卷阅读54

个真爷们供他崇拜和模仿,这是后天因素。按理说,爸爸是男孩儿的第一个英雄,但在高家不成立,高欢瞧不起他爹。崇拜强者是人的本性,高欢喜欢云莅,或者说是疯狂地迷恋。

他有什么理由不喜欢云莅呢?她美,聪明,漫不经心地残忍,她是高欢的神,他无条件地偏心于她。高欢和她分享一切秘密,他做她的小奸细,利用高承的信任给她通风报信;他偷偷把她的情夫放进来,在他们翻云覆雨时望风。

不错,他的背叛狠狠伤害了高承。不过高欢已经学会了欣赏别人的痛苦,高承心头淋漓的血,是他最好的投名状。他绘声绘色地模仿高承的狼狈情状,百般挖苦嘲讽,供云莅取乐。云莅笑得前仰后合,高欢也跟着大笑,他发自内心地觉得快活,云莅小小的肯定,对他来说都胜过全世界的花束。

不过,也就仅此而已了。他把自己打扮成精致漂亮的娃娃,走到云莅面前,献上表演。演出结束,他就该自觉退下,回到他冷冷清清的寝宫里。高欢在那里卸掉面具,回味着云莅的话,她的神情,她的举动。她笑得那么开心,她的注视就像光,把高欢的心照得透亮。

可他也知道,那双浅琥珀色的,猫儿一样的眼睛,已经望向别人了。云莅有多迷人,就有多无情。他的痛苦她一清二楚,并从中汲取愉悦,高欢是这种罪恶消遣的牺牲品,反过来又将其运用得炉火纯青。

他越来越像云莅了。

当时的高欢还对此毫无自觉。捅破窗户纸的是高棣,他不受宠的、阴沉的哥哥。

高棣嫉妒他,高欢知道,但并不讨厌,适当的嫉妒有助于他保持优越感。他请高棣来宫里玩,用最好的吃食招待,等着看他又羡又恨的眼神,可高棣只是略带拘谨地吃着;他又炫耀华服、玩具、父皇的赏赐,高棣也兴致缺缺。他当然知道高棣是装的,却仍焦灼而挫败,心一横,拿出杀手锏:“想不想骑马?”

高棣眼睛亮了。

高欢领他去了云莅的马厩,想偷偷牵走一匹,不料当头就撞上正主了,云莅正喂马吃糖,看见他俩,悠哉哉一挑眉。

“这位是?”

高欢道:“是皇兄,昭妃娘娘所出。”

“哦?”云莅似笑非笑,用马鞭挑起高棣下巴,“我瞧瞧。”

高棣抬起脸。看到他眼神的那一刻,高欢就知道自己赢了,他清楚云莅的杀伤力,尤其是对于没见过世面也没见过女人的高棣来说。那双眼睛呆呆盯着云莅,她跟他母妃是那么不一样,昭妃目弯似月,她眉峭如刀。

“有点傻。”这是云莅对他的全部评价。她没再理他,翻身上马,高棣还愣愣地发直。冷不防抛来粒东西,高棣下意识接住,才发现是喂马用的糖,他再抬头看,只剩遥遥一个背影。

高棣一脸怅然若失,高欢在旁边插嘴:“怎样,我娘美么?”他也很难见云莅一次,却装得像他可以在她怀里打滚撒娇一样,成心让高棣眼红。

一直沉默不语的高棣冷笑一声,说出了一句让高欢彻底恨上他的话:“你可别学她了。”

他鄙夷地打量高欢,像看着什么劣质仿品:“学了也不像。”

高欢无地自容。

最隐秘的心思被公之于众,比被扒光还让他难堪。他几乎是逃也似地溜走了,但这句话幽灵一样回响在他耳边,搅得他不得安生。

我……在学她?

他想起,他在镜子前端详自己的容貌,把头发散开塞进衣领里,打理成短发模样。他很想、很想变成女孩儿。很想做个dàng_fù,周旋在男人之间,迷得他们团团转,看他们失魂落魄的样子。他勾引到了第一个拥趸,高欢把他压在芍药丛里,亲他的嘴。

他还记得那男孩儿的模样,远比他有劲,轻轻一掀就能把他推开,是那种真正的男孩儿。

但男孩儿不反抗,老老实实给他按着。他长长的睫毛一垂,然后抬起来,现出窄窄的,细月牙一样的双眼皮:“小叔叔……”

奶声奶气,高欢有一点点动心,可云莅不会动心的,她戏弄追求者,嘲笑他们昏了头的可怜样子。

他把心思掐灭。缙国递来的文书在灯上烧成飞灰,探病期满,而高欢不打算回去。云木就自己在缙国待着吧,为了避免被哥哥抓住阉了,他现在要折腾折腾。

高欢对着镜子,演练了一下笑容。拘谨又羞涩,标准的乖孩子。

在挑对象这件事上,他希望云木的妹妹有和她哥一样的审美。

第三十六章。

温柔乡是英雄冢。

“狗子我想吃炒饭。”和玉抱着大厨的腰,厚颜无耻地提要求,“放火腿丁、猪油渣、咸蛋黄,还要撒葱花。火腿丁要炒香但不要焦,猪油渣多做点当零食,咸蛋黄要流油的那种,碾得沙沙地炒进饭里,葱花只要青白相接的地方,不要破葱叶子,能不能做到?”

手里被塞了锅铲:“您来。”

和玉连忙讪笑:“来不了来不了,我去扒葱好不好,给你打下手!”

他嘴上说帮忙,其实全在捣乱,一个厨房不够他闹腾。周容碾完蛋黄一抬头,发现所有的厨具都离家出走了,他转了一圈:“傻东西,我刀呢?”

正在切葱花的和玉一脸心虚:“啊?”

刀被劈手夺走,周容打量一眼:“大哥,这刀是切生肉的。”

和玉嘴硬:“穷讲究什么,不都是刀吗?”

周容拉过他爪子按在菜板上,作势要剁:“那还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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