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读书 > 重生耽美 > 夜莺 > 分卷阅读4

非常的柔和,非常的陶醉,睫毛轻轻的飞舞,让红色的血液从睫毛上滴落,落到尘土,在坠落的那一刹那,血滴飞溅著,撞击地面,发出高音do的声音。

明明是不起眼的男子,明明被打得鼻青脸肿,但是在场的所有的人都目不转睛的看著他,演奏,音乐从黑键与白键之间轻泻而出。

彷佛这个孤寂的公园就是英国皇家音乐厅,而这一群凶神恶煞就是衣冠楚楚的绅士们,而唐珏正穿著著燕尾服,在探照灯的照射下,忘情的表演著,把全场观众都拉入一个迷幻的传说。

美丽而哀伤,这是一首希望与绝望的歌,由唐珏独奏。

就像他们最初停止殴打的动作一样,一个人尖叫著转身逃跑了,然後是两个、三个、四个、五个……那一群大汉就像是被鬼附身一样,连滚带爬的逃走了。

最後一个走的是那个第一个揍唐珏的黑人,他几乎是不可思议的频频回头望著唐珏,然後慢慢的离开,一边走,一边念著圣经的祈祷文,一边在胸前画著十字架,非常诡异,但也非常滑稽,这一辈子他都忘不了唐珏,忘不了。

唐珏直到最後都没有停止弹琴。

而直到最後一秒钟,公园都是寂静无声,除了万赖中的虫鸣。

天蒙蒙的亮了,太阳还没升起,月亮还没落下,这是ㄧ个城市最安静的时候。

唐珏从地上挣扎著爬起来,他的精神萎靡,头痛欲裂,他以为自己还在台湾,在温柔贤淑的叶品兰身边,品兰每天早上都会帮他做美味的早餐,即使怀孕害喜,或者生产之後虚弱的日子都一样,品兰像是氧气一样的存在,让他的日子顺利运转。

「咳咳咳咳咳咳……。」唐珏猛烈的咳嗽起来了。

喉咙的乾渴像火一样在烧著他,四肢百骸传来火烧般的疼痛,他爬起来之後,又重重的摔下。

不是,他在英国,一个他的妄想破灭之地。

他心好痛。

直到现在,他才呜呜噎噎的哭了起来,没有流什麽泪水,但是伤心却蔓延开来,让身体寒冷得像一整夜都睡在冰块上头。

他的鞋子掉了,躺在一旁的水沟里,他找了好久才找到,把鞋子穿上,才把散落一地的物品捡回了行李袋里头,他不知道什麽东西掉了,无所谓,他没有带什麽值钱的东西,一点点英镑丢了也无所谓。

护照还躺在他外套的内袋里,虽然皱巴巴的,但是没有被拿走就是万幸,家传的玉戒和玉佩也都还在,不知道为什麽,这群人揍了他之後就跑掉了,并没有彻底的搜刮他身上的财物。

他抱起行李袋,一跛一跛的走著。

公园里的人渐渐多了起来,大多数都是早上来运动的,也有人带著狗来慢跑,这个城市的朝气蓬勃,正慢慢显露出来,再过一两个钟头,市中心就会塞满了人潮和车潮,百业兴茂,展开伦敦市的一天。

唐珏走著,一位慢跑的老伯穿著运动衫,露出逐渐老去而松弛的肌肉,跟在他身後不停的问:「你还好吗?你还好吗?是否需要帮助?」

但唐珏都没有理他,只是低著头,缓慢而沉默的走著。

他看到唐珏没有任何表示,自讨没趣,摸摸鼻子往前加快速度慢跑,一下子就超越了唐珏。

唐珏经过了美丽的池塘,鸭子在里头游水,不时的把头埋到水里头去,只露出不停晃动的可爱屁股,让人不禁觉得整座城市里头,这群鸭子是最快乐的一群了。

唐珏走出了公园。

来到了公园出口的十字路口,行人熙熙攘攘,顶多看一眼这个模样凄惨的东方青年,然後就头也不回的迈向前方。

行人的绿灯亮了,唐珏像一条流浪狗,过马路的时候担忧被车子撞,频频左顾右盼,才迈开步伐,那胆小的模样又是可怜又讨厌,神都不知道要拿这样蝼蚁般的人物怎麽办。

然後,唐珏就在十字路口的正中央停下来了。

几个来不及闪避,撞到他的人嘴里骂著脏话,然後又嫌恶的走开了,更多更多一同穿越马路的行人则是自动绕路,而停在红灯下方的车子排成一排又一排,以唐珏为中心点,一个小小的寂静的透明盼В排除了周遭所有的来去,隔绝了周遭所有的吵闹。

一颗黄豆大的泪珠渗出了唐珏的眼眶,停留好久,因为在泡泡里的唐珏是停止呼吸的,而泡泡理的时间则是静止的。

过了一亿年之久,也许更久,还是只有一秒钟,唐珏不知道,他不知道。

泪珠落下。

「凯斯。」唐珏呼唤著。

透明的泡泡破了,世界又开始转动,四面八方传来的人声、车声和噪音挤压著唐斐,

他看到凯斯了。

凯斯穿著笔挺的蓝色西装,一头黑发整理的很清爽,脸上的胡子也刮乾净了,灰眼睛像森林里的狼一样发出慑人的威势,又像是羊群里的牧羊犬一样柔和乾净,从对面的高楼的大门口走出来,面无表情,举起右手,优雅的耙了耙自己的黑发,然後走向停在路边的黑头轿车。

凯斯,他爱慕著的凯斯。

然而,唐珏被困在几公尺外上班的人潮中,挣扎的想要接近,就像是急流中的一条小鱼,想要逆流而不可得。

他眼睁睁的看著凯斯弯腰,一脚踏入车门,准备要坐进去车子里头。

「凯斯!!!!!!」

唐珏竭尽全力的嘶吼著,把肺里的空气都掏了出来,勉强结痂的伤口都绽开,血又滴滴渗了出来。

金正准备要上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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