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读书 > 重生耽美 > 受猎 > 分卷阅读2

其实很清楚,但凡我和他还有一点儿可能,看见这张图,我会很开心。

可惜没有。

——

我二十岁生日的时候,一个人跑到夏威夷去玩。

全中国都是冬天,但夏威夷这里依旧很美好,冬天平均气温都有二十多度。真正的生日聚会已经办过,剩下的商聚我逃了出来,身上穷得只有信用卡,于是随便租了个海边的别墅,拿着滑板去海边冲浪。

不过冲了没几天我就腻味了。这种腻味不是对冲浪本身腻味,而是我发现了我家派来的人,顿时意兴阑珊。

这也没办法。虽然我家转白都几代了,但有些东西不是想丢就丢得掉的。我们家从小就请各种师傅教我和哥哥学武术,身边最少总会有一个人跟着,虽然他并不露面。但我对这个敏感,骨子里又叛逆,总觉得人生都被掌控,很是厌烦。

我把滑板扔在客厅,买了果酒到沙滩上喝。我租的这栋别墅很对得起贵到离谱的价格,我在周围晃了一圈视线里都没有其他人。阿强也在我发现他的第二天被我强硬地赶走了,我心里爽了一点儿,却又有另一股烦闷涌出来,身体懒散到无力,只能借酒消愁。

我单手握着酒瓶子,动作迟钝,思维到还算清醒,就是有些飘飘然,踩在柔软细碎的沙子上,感觉时时刻刻要倒下去。

倒下去好呀,我想。

等我回归神的时候,秦浅已经出现在我身边了。

他的声音清冽,给我混乱的脑子里注入一丝清明。他的长相我其实一开始没太看清,因为已经是傍晚了,可那轮廓让我莫名觉得舒服。

大概就是这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感觉,让我动作快于大脑,手臂攀上他的颈脖,装作迷迷糊糊地喊他“哥”。

事后我想起来这件事情,都觉得当时的场面肯定是滑稽又无奈的;但于我来说,一切又都很美好。

——

第二天早上我打着哈欠起来准备去厨房做早饭,没想到才走出房间就闻到食物的香味。我真是太想念秦浅做的菜了,飞奔到厨房,看到他已经熬好了粥,正在炒小菜。四季豆和木耳放在一起,别的什么都不加,看起来就很爽口。

我在厨房门口站了一会儿,就乐滋滋地自己去锅里盛粥。简单清淡的瘦肉粥,但我知道里面的肉末是做粥之前是专门炒好的,因为我闻到了一点儿胡椒的香味儿。粥上面还有个铁架子,铁架子上是盖着盖子的小碗。我盯着小碗,心里有个答案呼之欲出,脸上的笑意藏都藏不住,取了手套来把小碗端出来,打开盖子,里面是洒了细碎葱花和虾米的芙蓉蛋。

都是我爱吃的。

就在我端着芙蓉蛋和碗筷准备走出厨房的时候,秦浅叫住了我。

他正在将土豆丝起锅,切得差不多粗细的土豆丝放醋炒,空气里有一股舒服的酸味儿。但我的手脚立刻僵硬起来,几乎要拿不住芙蓉蛋。

他似乎只是随意地补了一句,“拿三副碗筷吧。把你沙发上的朋友叫起来吃早饭。”

我懵了。

但一个瞬间,我又反应过来。

就像被发现了什么不可告人的秘密,手脚都失了力气,身体虚弱地被定在原地。我仿佛是一只被捕兽夹咬住的小动物,视线只能聚集在秦浅微微抿住的淡粉色嘴唇上。

我知道,这是他生气的意思。

“嗯……好香。”

就在我不知所措的时候,腰上突然环上了一双手。我完完全全被吓了一跳,挣扎起来,谁知那双手看着没用力,却让我一动都动不了,强制地把我按在后面结实的胸膛上。

我无法反抗,不由得愣在那里,心里突然响起一个声音:你是在心虚么?

可是你有什么好心虚的?

你和秦浅不过是最最普通的朋友,此时此刻谁站在你身后,又有什么关系?

——

我和元狼认识,是在人声鼎沸的酒吧。

虽然我爱玩,但是家里管得比较严,我从来不去酒吧,那种混乱的环境于我来说不是什么舒服的事。那时秦浅刚刚被莫路那个混蛋逼到香港,而我则被我哥勒令留在b市,心里焦急到不行,只能托小天帮我去查秦浅在香港的情况。

谁知这家伙前几天才和女友分手,心情坏到不行,在夜色喝得烂醉,一个人斜躺在角落的长沙发上耍酒疯。我有事求他,费尽了口舌还糊里糊涂地被灌了好几杯。

等到叫来司机把他带走,已经是一个小时以后。我的脑子有些沉,浑身都是汗,好在事情解决,神经松懈下来,于是打算去趟洗手间后回去睡觉。

后来回想起这件事情,我一度郁闷得想要死。

其实不能怪小天,他自己也不知道那几杯酒里有什么。而我因为家族的特殊,从小被练出对那些药有抗性。但那天我一门心思在别的事上,又太久没沾酒的……等我察觉到不对,整个视线已经模糊了。

恍惚间一阵脚步声由远到近,然后我被狠狠撞了一下,手在四周胡乱地挥舞了一圈,却连墙壁都摸不着,整个人就像是演技拙劣的碰瓷一样,软绵绵地倒了下去。

我努力地睁着自己的眼睛想要维持平衡,手指触到冰冷的地面,一星半点的凉意顺着神经直达大脑,让我不禁小幅度晃了晃头,悬在高空的心脏像是终于触到一点儿实地。我在心里感叹几句,决定就这样坐会儿,看情况能不能好点儿。

我完全没注意到,那个撞了我的人,他在干什么?

我以为他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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