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读书 > 重生耽美 > 切割磁感线 > 分卷阅读168

想跟这些资料互相折磨,同归于尽。

“嗯。”沈俊彬于无人可见处悄抹了一把嘴角,在另一张沙发上大马金刀地拉开架势坐好,开始操作。

“你呢,下月初就要面试。经理人班你也去过,应该知道,能进经理人班的高层们业务水平都差不了,很难拉开差距。”沈俊彬耐心道,“说实话,管理公司更倾向于那些在本部任职多年,他们从零培养起来的人才,对他们来说,把这样的人放到系统中,无论什么岗位都更稳妥。另外,他们也喜欢在大城市任职重要部门,见多识广的,这一点,明泉的接待量算不上特别突出。在这种局面下,咱们得事先考虑好,凭什么让他们通过面试,舍近求远,选择你。”

盛骁:“嗯?”

“我这儿有一本天上掉下来的秘籍,一般人得跳下悬崖才能捡到。读一遍增加一甲子功力,读两遍迈入下一个境界。”沈俊彬一手将书递了出去,“你抓紧时间,还能多看几遍。”

然而他修长的手指托着书,悬在空中停顿了足有几秒,无人回应。

盛骁躺在沙发上未动,只盯着他的眼睛:“哦。”

沈俊彬报以友善的微笑。

生意场上就是这样,得诚信,也得会演。

甲乙方之间有过合作,信任确有可能加倍,但一旦彼此太过了解,生意又变得很难做——面对面一眯眼,满脸写的全是心照不宣,热情握手的背后难保想的是不是“老狐狸”、“王八蛋”。

沈俊彬微微讶异,继而温柔地问:“你不看看?”

盛骁门牙咬住一点儿下唇又放开,小心翼翼地绕过天真陷阱,眨眼望他,真事儿似的说:“不看,我盛骁不用靠任何人给我开后门。我自己慢慢来。”

沈俊彬:“……”

他受不了盛骁的可怜相儿,也不能惯着他假正经,这已直接影响到他的决心和判断了。

最要命的是,这王八蛋的眼里自有十丈软红,非要把人缠住拖走不可。

沈俊彬下意识地一甩头,试图找回灵台清明。

盛骁负气般兀自低声嘟囔:“姓程那狗日的都能考上,我考不上?你觉得可能吗?看不起谁呢。”

演得像啊!沈俊彬想给他鼓掌叫好。

但这家伙不可能不知道,在他心里,这两个人之间没有一丝一毫的可比性。

不,是世界上任何一个人都没有。

“我用不着那个,”盛骁下定决心般深吸一口气,一翻身坐起来,捏紧手上的资料道,“你等着,我现在就把这玩意吃下去。”

“你幼不幼稚?”沈俊彬听不下去了,不屑道,“别得了便宜还卖乖。”

“吃是假的,但是我不舍得跟你分开是真的。”盛骁长叹一声,说出心底的焦虑,“就算我不在百翔干,也能干别的,可那不是不在你身边了么?有什么意思?”

沈俊彬默然。

酒店人这个职业,看似鸡肋,一眼望去,常常让人误以为是没有一技之长的求职者无可奈何之下从事的体力劳动。可事实上,它正影响着无数初出茅庐的青年,由青涩、稚拙逐渐变成一个周到的人。

这种“周到”与工作时间和所处高度成正比,悄无声息又认认真真地一笔一划刻进人的骨子里。

说它将伴随人的一生也毫不夸张。

粗枝大叶的毛头小子变得心细如尘,好高骛远的人低头研究起脚下的土地。它以准则制度规其矩,以礼仪教养实其内,以察言观色明其目,以无微不至引其行。

做过酒店人,出了这个门,无论做生意还是上班,确实足以胜任大部分工作。

再加之,他不是别人,他是盛骁。

天为他高,海为他阔。

他哪里去不了?什么干不了?

沈俊彬看穿了他的把戏,却无奈七寸被拿捏个正着,只得冷脸把书照着盛骁腿上肉厚的地方一丢。

原本想用的力道在书脱手前又轻了几成,盛骁假惺惺地“哎哟”一声,双手缓冲,稳稳接住。

沈俊彬壮志未酬,心情不佳,斥他:“叫什么叫。”

盛骁:“不是叫。我这不是叹气么?万一咱俩分开了,怎么办?我想你了去你那儿吃饭?点你作陪?天天去,沈总监尴尬不尴尬?”

沈俊彬:“……”

不尴尬,他荣幸之至。

盛骁随手翻开书看了一会儿,朝沈俊彬招招手,示意他坐过来:“有点意思。”

废话,沈俊彬心想。

盛骁一手搭他肩上,问:“你呢?你又为什么录取我?”

沈俊彬据实回答:“脸。”

别装了,爱美之心人皆有之,被一个人的外貌吸引,这初衷实在无需粉饰。

倾慕博学多才不如去图书馆,欣赏坚韧不拔不如弹橡皮筋,高洁有白莲花,善良有圣母院,内在的互相吸引并不必比外在更神圣。

反倒是有趣的灵魂遍地都是,好看的皮囊万中无一。

无论因为什么,人类快乐的源泉之一不就是寻到一个喜欢的人么?

因为喜欢,所以想在一起。

他的喜欢就是这么肤浅纯粹,怎么了?影响到社会进步了吗?

盛骁偶尔做各种假设,譬如来一个更帅的怎么办?我以后没这么帅了怎么办?

那些都不在沈俊彬的控制范围内。

他所可以控制的,是有些承诺一生只许一次,他的眼睛只看一人。

果不其然,下一秒盛骁紧接又问:“那我要是老了呢?”

沈俊彬扫了他一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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