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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玉满堂(h)》作者:艾玛

文案:

民国。

金家兄妹间的相杀/相爱。

哪里有那么多的缘分天注定,能走到最后的,只靠那一份执迷不悟的固执。

一个不完美的我/一个不完美的你

凶狠的娇小姐/强盗扮书生的私生子

主角:金曼珍,吴敬颐(结局1v1)

第1章

敬颐哥哥

金曼珍自认为自己的记忆算不上好,但也算不上坏,说不好,是因为她对儿时没有什么特别的怀念,说不坏,却又是因为总有那么几个特殊的画面,总会在不经意间回想起来。

她觉得自己不论是五岁,十岁,还是十五岁,还是未来的二十五岁,应该永远是现在这幅模样,倒不是说长相,长相稍后再谈,而是一种平静懈怠的心情,总是提不起什么劲。也正是因为她什么都提不起劲,所以一切的外在表现显得非常平庸且平凡。

学业一般,不算出众,交际一般,也不算出众,家世还行,但要跟郑将军李先生琛买办这样的家世比起来,也不显眼。

总体来说,在她十几年生活的小圈子里,她简直是一粒尘埃般的存在。

但是,扪心自问,要说她是尘埃,那有些人或许连尘埃都不如呢。

金曼珍端端正正的坐在书桌前,几笔寥落的写完作业,合上书本和作业本,又特意将牛皮纸的封皮擦了又擦,摆成整整齐齐的一叠,两根纤长白净的手指将它们往旁一推,推的不甚认真,就是嫌弃它们霸占了自己的书桌,无所谓的推到远远的地方,这才双手交叠着将脑袋搁在手臂上,她探望向窗外的绿意,红木边框的大窗户,横纵地卡着细细的条纹,将阳光和绿意切割成许些碎片。

在她很快就要睡着的时候,卧室的房门被敲响了。

曼珍不想理,然而对方锲而不舍,轻轻的连续再敲三下,显得谦卑又谨慎。

又是他。

曼珍有些生气,为什么他总要在一些不合时宜的时候出现?

她坤起脖子,侧身对着门口处怒目而视,眼部内双的痕迹瞪成了单眼皮,淡棕色的眼珠子在阳光下折射出幻彩的色泽,白皙的肌肤染上了微微的红霞。

“进吧!”

曼珍带着气回复了一声,但是当吴敬颐端盘进来的时候,她已将换上了惯常带着微微笑的脸色。

门把手咯吱的拧动了一下,随即进来一位高长的青年,青年穿着青色的粗布褂衣,成色不旧不新,一双长腿下踏着厚底布鞋,走起路来也没什么声音。骨节分明的长手上端着一张轻薄水印花的圆盘,圆盘上搁着完整的一套英式下午茶的茶壶茶杯。

如果仅仅看他仆从的身份,他吴敬颐当然什么都不是,金曼珍正目望向青年的脸,每一次正视他的脸,她就会有一种调转身份的错觉。

这样一张脸,才应该是金家继承人的身份吧。

谨慎、平和且耀眼。

“敬颐哥哥,就放这儿吧。”

吴敬颐听到这声轻唤,脚步腾挪方向,朝书桌这边走来,稳稳妥妥的搁下茶盘,仍旧没有什么声音。

曼珍杵着自己的下巴,脑袋无聊的歪向一边,感叹道:“敬颐哥哥越来越引人注目了。”

吴敬颐勾了一下唇角,垂目倒红茶,淡红色的茶水汩汩的准确倒入花口小杯,一滴也没渐出来。

他笑,低声回复:“也只有你会这样说。”

金曼珍由下往上盯住他的脸,不放过任何一个讯息,她晓得他说的是真话,一张脸而已,谁会平白无故去赞一个男人的脸?

吴敬颐长得好,如果换一身衣服,便像个身体贫弱的贵公子。

他很白,肌肤很薄,脖颈间有明显的青筋脉络,唇薄苍白,鼻翼高挺,眉骨较低所以显得额头格外宽广大气。

“最近生病了吗?”

曼珍又问,曾经很多时候,她怀疑吴敬颐可能随时会死掉,但是这个人一直像道影子一样,存在于金家的某处屋檐下,不声不响的活到了如今。

曼珍嫉妒他的容颜,同时也佩服他顽强的生命力,只要给他一口气,他便像河边的野草般,生生不息。

第2章

恨的缘由

吴敬颐道没有:“小姐,先喝茶吧,冷了就不好喝了。”

“嗯。”

曼珍端起白瓷滚金边的茶杯,朝杯口吹了道气,粉稚的唇贴住杯壁,慢慢的喝了两口。

吴敬颐静立在一边,说不出是不是在看她。

曼珍又想,其实我应该恨他的。

因为某些特别的原因,她对他的恨显然并不强烈。

金曼珍的母亲周晚莲女士,家底丰厚娇养长大,家中姐妹众多,必不可免的心思细腻,心思细腻到无法承载过大的打击,当她婚后了解丈夫喜欢拈花惹草后,日日处在歇斯底里的疯狂里。

周晚莲有才情,有一定的貌美,身段上佳,同丈夫金景胜属于情投意合结的佳侣,她也纯真过信任过自己的爱人,然而这位爱人年轻气盛,绝不满足于只有一个女人。

曼珍亲眼见着母亲是怎么从一个风华妇人变成疯人,很多时候她真想劝劝妈妈,何必呢,何必因为一个男人的下半身让自己过得这样难看。

曼珍的耳膜几乎无时无刻遭遇着尖锐的谩骂,当然这个对象不是针对她。

她只觉得母亲恨得太累,生生把她自己给拖垮了。

金父金景胜的脾气算得上还不错,开头几年总还有蜜里调油的抚慰,有了外心谨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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