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读书 > 重生耽美 > (七五同人)大宋小吏 > 分卷阅读143

他。

大厅就这么大,这人又没有刻意压低音量,所以云雁回很轻易就听到了他的话:“给我烫陈年绍酒来——有鱼么?”

博士忙不迭点头。

云雁回在心里肯定了自己之前的想法,此人果然是外地人,口音听得出来。

这客人:“酒先拿来我看看,鱼也上来,我要选选。”

云雁回听了,心里就直觉这是一个很挑剔的客人。

那博士显然也察觉到了这一点,连忙先抱了一坛酒来,开了倒一碗出来。

客人出色的脸蛋上顿时露出了嫌弃的表情,“颜色不够浓,香味也略淡了些,这就是最好的了吗?”

博士讪讪把酒抱了回去,又到酒窖了拿了新的来。

客人一看,的确是上好的陈绍,这才满意了。

还不够呢,博士还得去后厨用盆子把鱼舀出来,里面的鱼儿都又肥又大,最大的足足有两斤多,博士还夸口道:“您来得正好呢,这是正宗的禾花鱼,活活泼泼的,可以现杀了。”

客人看他一眼,像看白痴一样:“禾花鱼?去年的吗?”

博士噎了一下,“呃……”

客人:“禾花鱼随水稻播种放鱼苗,这个季节才刚开始播种而已,而且一条小鱼苗,长在稻田里,几个月时间,最多长到巴掌大罢了。你这是去年收上来继续养的?”

博士傻不愣登地点头,“嗯,对啊。”

客人挑起淡红的嘴唇,嘲笑了一声,“可如今大相国寺里的禾花鱼养了那么久,已经都是乌黑发亮的样子了,你这条,不是普通鲤鱼么?”

博士这才明白过来,自己面前的不是普通外地客人,反而是很懂行的,连周围的本地客人们都看起热闹,还起哄,他便再不敢蒙骗了,老老实实地认了。

客人倒也不和他计较,吃了一口酒,眼睛都没看他,淡淡说道:“就在这里,把最大那条杀了,以免你们偷换了。杀完拿去干烧了,记得一定要放些许糖,里面放香菇,要鲜嫩,个头又需大过两枚铜钱,务必洗干净了。”

博士听得两眼冒金星,记了下来,心道这到底是哪里来的客人,怎么这样难缠。

然而他一看到这位客人,脚就有些发软,不敢不遵从,连忙跑到厨房去,一一嘱咐了,置办了菜,端回来之后,这个难缠的客人又十分大方地随手打赏了他一百多文,于是博士心里就又欢喜起来了。

客人尝了这道干烧鲤鱼,浓浓的酱汁包裹着细嫩鱼肉,还有软嫩肥厚的香菇,吃了几口,他便矜持地道:“还过得去。”

博士松了口气,笑吟吟地又夸了起来:“那是,不瞒您说,我们厨子和开封府公厨的大师傅沾亲,大师傅平日里也指点过他的。”

这话呢,谁信谁就是傻子了。

如今汴京城内拐弯抹角和开封府公厨拉关系的饮食业不知道多少,之所以都是拐弯抹角,当然是忌惮开封府啦,要是敢说从开封府公厨流出来的方子,早被抓去吃牢饭了。

像这样弯弯绕绕地扯关系,本地人听得多都不信了,但是外地人还是会起几分兴趣的。

但是博士好像又忘了,眼前这位客人对吃的很挑剔,也很懂。

客人听了博士的话,非常刻薄地说道:“如果是这样,那开封府公厨恐怕是徒负虚名了。”

博士:“……”

其他好多听到了的客人都哈哈大笑起来,一点也没给店里面子。

一旁的云雁回和郑凌相视一眼,也无奈一笑。

这家店他们以前没来过,但是也曾经在别的店里遇到过自称和开封府公厨有些什么渊源的人,甚至连在同一个地方进菜的关系都听过,不过他们也都是一笑置之,不可能跟人较真。

倒是这位客人,一句话把人怼得没话说了。

这本是一桩小事,云雁回也没往心里去,和郑凌又闲聊了一会儿,就回开封府了。

——

到了次日清早,云雁回打着哈欠去衙门,吃早餐时遇到了公孙策。

公孙策一副没睡醒的样子,云雁回便问他:“先生,昨晚偷鸡去了吗?”

公孙策瞪了他一眼,“是今日起太早了。”

云雁回从善如流,改口道:“早晨捡鸡蛋?”

公孙策:“……”

公孙策看了看四下里,叫他附耳过来,小声说道:“早些时候,府尊大人要去上朝,却在房内发现了一柄不知从何处来的钢刀!”

云雁回倒抽了一口凉气,“什么违法组织这么狗胆包天,居然敢威胁府尊?”

听到这个,云雁回头一个想法就是觉得像现代给人寄子弹、刀片一样,但是他觉得很不可思议,除了庞太师,还有人有胆威胁包拯?而且即便是庞太师,人家也不玩儿威胁这一套,而是直接下手诶……

公孙策摇了摇头,“对了一半,那并非是全然的威胁,钢刀附了柬帖,上写了冤,是给人伸冤来的呢。”

云雁回头皮发麻:“血写的吗?不会又是鬼魂伸冤吧……”

这么戾气十足的方式,总觉得很可怕啊,难道不给伸冤要索命?

“墨写的。府尊赶着去上朝,便留待下朝查看,倒是把我叫去勘察了一番……”公孙策幽幽地说着,一副没睡饱的样子,“我还没看出来什么,你待会儿陪我一起再去看看吧。”

“哦好啊。”云雁回应了,把粥和油条吃完了,就跟公孙策一起去包拯房里看那钢刀。

云雁回一看,那钢刀也就罢了,寒光凛凛,旁边帖子上的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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