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读书 > 重生耽美 > (七五同人)大宋小吏 > 分卷阅读354

一个月不到,但是与此前已经大不相同了,透出一种朝气蓬勃来。

一名在慈幼局待了五年的妇人都小声对同伴说:“这哪里像是孤儿,比我家的囝囝都好看。”

“就是,”她的同伴也点头赞同,“我看还是翰林院的先生有本事,一个个以前皮得很,他们一教,现在看到我还会行礼了!”

“那肯定的,还有这一顿顿的肉汤喂下来,吃得好了,当然就用心学习了。”

“记得吧,以前有人来收养,总是挑挑拣拣,看也看不上。现在要是有人来啊,非得花了眼不成。你说一个个都干干净净,还读书讲礼,要不是我有孩子了,我也想收养啊!”

两个妇人说着说着,眼神又落到了食堂角落,那里坐着的,是一群十岁以上的少年,大部分已经十三四岁了。

“孤儿在慈幼局顶多待到十八岁,真不知道说是幸运还是不幸。”

有人来收养,肯定愿意收养年纪小些的孩子,这样养得亲。这些半大不小的孩子呢,处境就比较尴尬了。

他们若是年纪小一些,赶上这个好时候,被收养的几率会增大很多。不过现在呢,好歹也赶上了尾巴,还能读上一会儿书,以后出去找活儿,也比完全不识字的要好点儿。

可是,孤身一人,好点儿也好不到哪里去。慈幼局能介绍工作,也有限。

理论上慈幼局的小孩,只被抚养到十五岁,而从十五岁到十八岁,这几年算给他们的适应时期,还想住在这里也可以,但就要交钱了,倒是比住在外面便宜,然而也得几贯钱呢。

十八岁彻底独立,十五岁就得开始赚钱了,有些孩子出去之后,赚不到钱,就跟着流氓混。

——说起来,最近开封府肃清风气,做流氓也没前途了呢。

第238章慈幼局的变化(下)

云雁回在研究中发现,大宋现行关于慈幼局的种种规定并不是十分完善,与他前世了解到的不大一样,想来是这个时候慈幼、养老等事业还属于刚起步。

因此,云雁回与林易讨论了许久,又请教过包拯,最后写了条陈。很多都是几十、几百年后的方法,能够执行,又不会与此时的观念相悖。

——毕竟云雁回不能振臂一呼,告诉大家少生孩子多种树。

最后,云雁回便和林易一起去找仁宗。

林易其实是有些胆怯的,他见官家见得不多,因此非拉上云雁回壮胆。

仁宗听说慈幼局有条陈要面述,便欣然应允。大宋历代皇帝时常会强调,不允许抛弃子女。对于重视人口的国家来说,这是非常不乐见的情况,也因此才会应运而生慈幼局。

谁知林易进殿,身后竟然还跟了个云雁回。

在仁宗心里,云雁回就是去做做慈善,到处募捐一些东西,让孤儿们过得更好,前不久弄出来的连环画不就很有用吗?对此,朝廷是喜闻乐见的。

但是,现在看到云雁回和林易一起过来,仁宗便想,难道还上了心,有些建议?

云雁回老实行礼,因林易在一旁,他怕吓着林易,就比较收敛。

林易紧张得很,“官、官家,近日来,臣与逐风商议了一些关、关……”

他说着说着,牙齿都在打颤。做了这么多年官,一直都是无关紧要的职务,还是第一次面对这样的境况呢……不禁就脑补起来,若是说得不对,官家不满意怎么办?

仁宗十分和善地说:“你先缓缓。”

林易便哭丧着脸停下来,开始喘气,试图平息心跳。

过了一会儿,仁宗看他还好了,便问:“可以了吗?”

林易回头看了一眼,接收到云雁回鼓励的目光,便坚定地点了点头,“官家,杀子、不举子之风不若往日严重,然则从未停止,臣有如下想法。

“其一,杀子孙有害风教,当立法,使犯者入刑。

“其二,应令乡间彼此监察,以减少弃子行为。然则百姓不举子多因贫困,可命有司在各地建慈幼仓,凡孕妇怀胎,可免其夫徭役一载,并发钱粮至孩童三岁,不论男女。此仓应有专司监管者,以防谋私。

“其三,放宽收养限制,使非同姓的无子之家也可至慈幼局收养儿女,并奖励收养人钱粮,同样发放三年。又应细化条件,使养子与亲生相同,可继承家业,延续宗祧……”

林易一口气说了好几条,包括了改良先有法令与建议增加法令,每一条都听得仁宗一愣。

林易说完之后,仁宗沉思了很久,琢磨其中的意义。

第一条就够他想的了,从前人们并不认为杀子是犯罪,但是林易提出,杀子孙也属于犯罪,要受刑,这倒是个好主意。

第二条也是,仁宗本来还在想,这慈幼仓里那么多钱粮哪里来?

林易就在后面详细解释了,现在官家要和各州府合作建游苑,可从收益中抽取一部分,统一调度,因为各地情况不一样。另外,也要继续鼓励各界募捐,尤其是寺庙、道观这样的大户。

——这一条就很容易能看到云雁回的影子,一般人不会想到这个。

后面还提到在慈幼局中的孤儿,应当从本地官学抽调老师按时教授,择优者入学,余者也应有一技之长,否则长大后说不定又是因贫弃子之人。还有关于与被收养人性别不同的收养人应当具备怎么样的条件,鼓励民间慈幼事业,等等条陈。

林易算是长篇大论了,他还有一份文言的文书,也递给了仁宗。

仁宗慎重地道:“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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