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读书 > 重生耽美 > 恐龙养成记 > 分卷阅读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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粉红母恐龙现在也终于能拖着小恐龙在后面到处遛达了。

红斯是个乖巧的孩子,或者说他比较呆。呆好啊,呆好欺负,给什么吃什么,还不挑食。要是粉红母恐龙想独食,就偷偷把肉块全吃了,他也不知道。

粉红母恐龙比较喜欢红斯,因为红斯将来会变成粉红色,和她一个样子,绝对不是因为红斯呆,好养活。

黑斯是个不可爱的小恐龙,他喜欢吃他弟弟的脑袋,还把口水流满红斯的头。

粉红母恐龙拿肉块塞住他的嘴,他还会把肉块一点点咬碎,然后继续朝红斯爬去,叫着:“红斯,咬咬……咬咬。”

红斯有肉块吃,就不管黑斯了,他的世界里,只要有肉,没头也可以。所以,粉红母恐龙每天就在尾巴上挂一块肉块,然后给红斯栓根绳子,红斯就会跟着肉块跑,黑斯跟着红斯的脑袋跑,兄弟俩感情杠杠的。

粉红母恐龙自从有了这两只颜色特别的小恐龙,就再也不用出去觅食了。看到她带着黑斯和红斯经过的恐龙们,都会问:“多么与众不同的颜色啊,你照顾他们会很辛苦吗?”

这时,粉红母恐龙就会怀着十二万分的真诚说:“是啊,可辛苦了,这两个小东西吃起肉来,可不要太多啊每天我都没吃肉,全给了他们,可是,他们还是没能吃饱。”说着,她就把红斯的脑袋朝黑斯按去。

黑斯看到红斯的脑袋在自己的眼前,就立马咬了上去,口水流了满头。

粉红母恐龙叹道:“我对不起这俩孩子啊,都不能让他们吃饱,差点自相残杀。”从此,粉红母恐龙的觅食生涯结束了。

做母亲的,要善于发现孩子的才能。

就这样,在伟大的粉红母亲的照顾下,黑斯和红斯终于茁壮地长大了。

此时的黑斯已经十岁了,对于生命有三百年之久的恐龙一族而言,十岁,还太过稚嫩。

因为黑斯十岁了,红斯自然也十岁了。

十岁的黑斯还是个孩子,他依旧爱着红斯的脑袋。而十岁的红斯,也依旧是个二货,除了吃,还是那么天真浪漫,无忧无虑。

一百六十岁的粉红母恐龙,也还是那么善良可爱,带着感激之情地往嘴里塞部落里其他恐龙给的肉块。不知不觉,她都十年没去捕食了,爪子都变得漂亮了。

粉红母恐龙朝自己的爪子吹了口气。

可尼尔的恐龙,到了八十岁就是成年,可以进行□,繁衍下一代。到了一百五十岁,就能踏上去往神蛋山的路,去寻找变成龙翼人的契机。

粉红母恐龙,其实已经是一只老恐龙了。但是,她永远活在八十岁,年龄什么的,她早就忘记了。

而黑斯,如今已经学会说完整的话了。他扑向红斯,说:“红斯,咬咬。”

红斯虽然二,但是也变聪明了,他说:“给肉。”

黑斯这时就会掏出一块肉块给他,说:“给你,我能咬了吗?”

红斯看了眼肉块,接了过来,说:“一分钟。”这是说,你只能咬一分钟,还想咬,就要继续交肉。

粉红母恐龙对这个场景已经见怪不怪了,她只是在心底默默感叹,歌唱家还没培养出来,就先养出了个奸商。再一想,奸商好啊,以后能天天去骗,不,合法获取人家的肉块呢。不偷不抢,等价交换。粉红母恐龙更加喜欢红斯了。

黑斯交完肉块,一口要在了红斯的头上,口齿不清地说:“红斯,你以后给我打个折吧,我快咬不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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